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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 曾淑慧並提到,在強制口罩令場所,未依規定戴口罩,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調整為建議戴口罩後,民眾可視個人狀況評估是否戴口罩,不會未戴而遭罰。 曾淑慧說明,因應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戴口罩新常態,疾管署參考世衛、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民眾須知內容包含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或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等呼吸道症狀時,非必要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2023年11月29日 · 有關近期社群軟體、網路流傳「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口罩」之錯誤資訊,疾病管制署今 (29)日嚴正澄清,該內容為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防疫措施,為過時資訊,與現行措施不符;依據該署今年8月15日起實施之戴口罩規定,目前應戴口罩場所為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之室內空間,其餘則有建議戴口罩之情境或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詳見該署8月14日發布之新聞稿 https://gov.tw/x5q ),請民眾勿上當誤信,亦請勿轉傳與散布。 疾管署重申,有關防疫相關政策、規範等資訊應以該署公布為主,並可至該署官網查詢 ( https://www.cdc.gov.tw/ ),勿輕信社群軟體、網路流傳消息。 另提醒民眾,收到來路不明防疫訊息須多加留意、查證,切勿轉傳散播。 圖片.
2024年5月8日 · 衛福部疾管署今天宣布,5月19日起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 國內口罩令歷經1265天,正式全面解除。 口罩令全面解除 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5/19起鬆綁. 台灣感染管制學會理事長王復德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說明,雖然近期國內呼吸道感染狀況仍起起伏伏,但若是一直擔心,就會永遠沒有結束的時候,因此還是要回歸正常生活,防疫措施也該陸續恢復到過去狀況,由民眾自己衡量自身狀況,多多注意、防範,如身體不舒服時自主佩戴口罩、遵守咳嗽禮節等。 「醫院本來就是細菌、病毒比較多的環境,又有許多脆弱族群」,王復德建議,若自身有呼吸道感染狀況,或是本身是抵抗力較低、年紀較大的高風險族群,進入醫院或到人潮密集處,建議還是要佩戴口罩,避免把疾病傳染給他人或遭到感染,做好自我風險管理。
2024年5月8日 · 衛福部疾管署今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
2023年11月29日 · 疾管署表示,近期並未強制規定要配戴口罩,僅建議民眾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並儘速就醫。 此外,查核中心檢索衛福部疾管署網站,也並未有「強制戴口罩」公告。 疾管署11月28日發布 新聞稿 指出,目前國內處流感流行期,再加上中國當地呼吸道疾病疫情上升(以流感為主,另有鼻病毒、肺炎黴漿菌、呼吸道融合病毒、腺病毒等引起),請長者、幼兒等免疫力不佳之民眾非必要勿前往中國,以防就醫不易延誤病情;如必要前往,建議出發前儘早接種流感及新冠疫苗,返台後如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 綜合以上,網傳影片是2020年11月18日的新聞報導,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升溫的秋冬防疫專案,並非近期事件,疾管署近期也未發布「強制戴口罩」的公告。 結論. 【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3/11/29版】
4 天前 · 衛福部疾管署表示,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調整醫療及老人福利機構強制配戴口罩 的規定,改由建議配戴。本報資料照片 新冠疫情已過 ...
2024年5月8日 · 一、民眾. (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 (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 (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 (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
2020年11月18日 · 根據指揮中心提供的8大類強制戴口罩場所,包含各類醫療照護場所、高鐵、台鐵捷運等大眾運輸工具、商場、購物中心、超市等消費場所(但餐廳未列入);教育場所則有圖書館、社區大學、訓練班和K書中心,但不含各級學校和幼兒園、補習班。 此外,電影院、體育館、活動中心、展演場所、美術館、博物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遊樂園、兒童遊戲場也入列;郵輪、歌廳、健身中心、電子遊戲場等;寺廟、教堂等類似場所,以及銀行、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郵局等。 至於人潮聚集的戶外場所(如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或是於戶外進行的公眾集會活動(如遊行、遶境、跨年晚會等),建議業者或場所管理單位採用「人數總量管制」方式進行管控,讓民眾在場所或活動中能持續、有效地保持社交距離。
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4 天前 · 醫院口罩令將正式走入歷史!隨著國內(COVID-19)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多數國家已不再強制要求戴口罩。疾病管制署宣布,自5月19日起取消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強制配戴」規定,改為僅「建議配戴」,戴口罩不再具強制性;不過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仍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