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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6月28日 ·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Photo Credit: Depositephotos. 迎戰新律 21+7. 2020年1月15日律師法修正通過,律師執業環境以及律師職業團體有全面性的變化以及各種新的挑戰。 面對這樣的變局,我們是28名有著共同理念的律師,透過文章撰擬來分享彼此的見解、經驗以及想法。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數據來看,通常訴訟程序十年來律師參與的比重不斷提昇,確實有助於減少法院的工作負擔,讓律師參與訴訟,確實有協助法院做成更加公正客觀的判決的效果。 1. 2. 3. »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 訴訟決戰不超過十個證據
    • 確立案件主要爭點及主要證據文件
    • 不偏離主軸,不模糊焦點

    正確選擇訴訟的證據資料,是訴訟成敗的關鍵之一。由我過去的經驗來說,決定訴訟勝負的關鍵證據通常不會超過十個。 訴訟糾紛的爭點常因具體案件不同而有不同的內容。通常「爭點」就是雙方都說不清楚的「灰色地帶」,且其內容因具體案件呈現不同程度的差異。而「證據」是澄清灰色地帶的訴訟「清潔劑」,如果使用得當,就可以將模糊的灰色地帶刷淨呈現,訴訟勝負自然隨之而來。 試想,如果有個地方要用十種以上的清潔劑才能擦洗乾淨,難道在這些清潔劑中不會產生相互排斥的效果嗎?不論你提出的證據有多少,只要掌握灰色地帶的問題核心,掌握關鍵的訴訟清潔劑,自然會清楚知道該使用哪些證據,讓他們之間不會產生相互排擠的結果。

    我剛從事律師工作之際,適逢恩師張迺良大律師承辦了許多十信案件,這起深受社會矚目的案件所涉及的當事人與文件資料很多,對像我這樣一位初出茅廬的小律師來說,是一項很大的挑戰。當時我常思索該如何攜帶如此龐大的卷宗資料,而對方律師更是一絕,乾脆每天拖著一個大行李箱,好像隨時準備出國似的。 那時候我沒有大行李箱可以使用,但在幾次開庭之後,我發現法官調查的重要爭點似乎不是全部卷宗,於是我開始研究其中的奧妙,發覺不同法官在審理不同被告時,關心的問題其實都很相近,而所調查的文件資料也很相似。 經過抽絲剝繭地找尋其中的共通點、共通文件及共同爭點,我才發現每個案件雖然文檔很大、資料複雜,但是決定案件結果的要點其實並不多。每件十信案子中的問題都大同小異,因此到後來,我只帶著親自整理過的「葵花寶典」,參與每件十信訴訟...

    抓出案件的主軸和主要爭點,不代表訴訟就會獲勝。事實上,面對訴訟的可貴之處在於堅持以及永保初衷。不論是當事人或律師,都要在訴訟的動態變化中,時時檢視自己的主軸,確認訴訟目的。 抓出訴訟主軸後,還要分析當事人的弱點,並掌握對方的出招方式。先瞭解對方的戰法,再求取得訴訟的主控權。我過去勝訴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因為做到了這項操作技巧。尤其在「醫師殺妻案」中,我知道當事人湯小姐很難證明她的前夫有殺人的意圖及動機,所以在我確立案件主軸及可使用的證據文件後,我的操作手法就是不斷地提醒檢察官,有關被告的不法意圖。 我在每一次開庭時,總會帶著我已確立的三份被告手稿,其中一份寫著:「湯之事,是我心中永遠的痛……」有了這份可貴的文件,不論檢察官想調查的內容為何,我總會在每次庭訊結束前,拿著這份文件再一次地唸給檢察官...

  2. 2022年7月21日 · 收藏本文. 言詞辯論技巧多樣,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 言詞之始,可投法官所好,引發其「聽話」興趣,之後再「高談闊論」。 如果能輔以必要的肢體語言或其他圖表,將可增加法官的正面印象。 1. 2. »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言詞辯論技巧多樣,因人、因時、因地而不同。 言詞之始,可投法官所好,引發其「聽話」興趣,之後再「高談闊論」。 如果能輔以必要的肢體語言或其他圖表,將可增加法官的正面印象。

  3. 2020年6月28日 ·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Photo Credit: Depositephotos. 迎戰新律 21+7. 2020年1月15日律師法修正通過,律師執業環境以及律師職業團體有全面性的變化以及各種新的挑戰。 面對這樣的變局,我們是28名有著共同理念的律師,透過文章撰擬來分享彼此的見解、經驗以及想法。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數據來看,通常訴訟程序十年來律師參與的比重不斷提昇,確實有助於減少法院的工作負擔,讓律師參與訴訟,確實有協助法院做成更加公正客觀的判決的效果。 此為文章第 2 頁, 可點 連結 從頭開始閱讀. « 1. 2. 3. »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4. 2023年6月14日 · 在法律事務處理上,當事人對律師至少可有以下五項要求: 首先是開會,不論是委託初期或案件進行過程,當事人與律師開會是最基本的需求。 因為面對面開會,才能充分將該法律爭議的事實呈現出來,也才能使律師知道如何適用法律、搜集判例與理論及適時介入。 有些律師處理法律事務只靠書面進行,其實很容易犯下錯誤。 因為文字往往只表現一部分的事實,有些證據是證人或其他,書類並不能涵蓋全部。 何況有些事實或證據,常由律師當面向當事人詢問後,當事人才知道它是重要的關鍵。 除掌握事實外,律師也可藉由開會,告知當事人有關他的法律處境及本案爭議可以處理的程度,使當事人確知自己的法律地位及未來勝敗的可能性,以預作各種安排。

  5. 2020年6月28日 · 為保護當事人權益,民事訴訟律師強制代理制度」的必要性與可行性. Photo Credit: Depositephotos. 迎戰新律 21+7. 2020年1月15日律師法修正通過,律師執業環境以及律師職業團體有全面性的變化以及各種新的挑戰。 面對這樣的變局,我們是28名有著共同理念的律師,透過文章撰擬來分享彼此的見解、經驗以及想法。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數據來看,通常訴訟程序十年來律師參與的比重不斷提昇,確實有助於減少法院的工作負擔,讓律師參與訴訟,確實有協助法院做成更加公正客觀的判決的效果。 此為文章第 3 頁, 可點 連結 從頭開始閱讀. 1. 2. 3. 全文閱讀 不想分頁? 試試看我們的新服務. 收藏文章.

  6. 2017年7月11日 ·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撇開法官員額的問題不談,強制律師代理對於金字塔訴訟結構的意義又在哪裡?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得先釐清一個多數民眾的迷思:「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師。 」這是真的嗎? 收藏文章 訂閱此作者. Tags: 撇開法官員額的問題不談,強制律師代理對於金字塔訴訟結構的意義又在哪裡?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得先釐清一個多數民眾的迷思:「打官司一定要找律師。 」這是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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