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本保險契約所使用之名詞定義如下: 一、要保人:係指經政府核准合法辦理信用卡業務之金融機構。 二、被保險人:係指要保人以自然人為對象且與其簽訂信用卡契約並記載於本保險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之信用卡正卡持卡人。 三、團體:係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信用卡契約團體。 四、信用卡:係指持卡人憑發卡機構之信用,向特約之第三人取得商品、服務、金錢或其他利益,而得延後或依其他約定方式清償帳款所使用之卡片。 五、意外傷害事故:係指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六、保障期間:係指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與要保人簽訂信用卡契約後,第一次使用信用卡消費入帳日之翌日零時起,而成為本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開始至該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已繳保險費所能保障之日止。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