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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2月15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被爆10年前與陳女外遇生女昨週刊報導陳女現在的丈夫是國民黨大老徐立德昨她氣憤表示和張守一沒任何關係強調張守一是她父親的朋友,「如果是外界傳的那樣張單身那麼久嫁給他就好了何必還嫁給徐立德。 」 陳女父母日前接受壹週刊專訪證實陳女是徐立德的再婚妻也爆料陳女與張守一在11年前交往同居直到張妻打電話到家裡質問才知張守一已婚而張也因此離婚與陳女生下一女但兩人最後分手。 陳女強調,張守一是她父親的朋友,「如果是外界傳的那樣,張單身那麼久,嫁給他就好了,何必還嫁給徐立德。 」陳女接著又說,3年來父親與徐立德發生不愉快,徐去年底曾要求她的父母搬走,夫妻倆也曾為此吵架。

  2. 2016年12月14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被爆10年前與小三陳女外遇生女陳女面對週刊求證時回應相當強硬揚言報導提到她一定會告沒想到今天週刊爆出陳女後來嫁給國民黨大老連戰的親信徐立德今天上午徐立德打破沉默終於作出回應徐立德再婚的妻子是張守一當年外遇生女的對象由於徐立德曾任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是國民黨大老更是連戰的親信今天新聞曝光後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強調由於是私人事件國民黨不做任何評論。 《蘋果日報》報導,徐立德今天上午也打破沉默,強調與陳小姐結婚時,「根本對她過去所有的事情並不清楚。 」不過徐立德也說,每個人都有過去,這是個人的隱私。 徐立德認為,週刊沒有經過事實的調查就出刊「於心何忍」? 並說,「這是不是對我的名譽也有影響呢?

  3. 2021年2月8日 · 徐立德指控2016年12月間陳女將婚前的私事經其父母批露見諸於媒體報導後她自殘行為以此為情緒勒索但他已年老難以承受婚姻已生有破綻且陳女也無繼續維持婚姻之意願因此訴請法院判准離婚。...

  4. 2021年6月10日 · 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8年前與音樂家陳怡伶結婚但2人婚後感情生變徐提離婚訴訟陳女提回復原狀訴訟要求徐把同住房屋的電梯拆除並賠她 ...

  5. 2021年11月16日 · (資料照) 2021/11/16 18:0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高齡90歲的總統府前資政徐立德8年前再婚娶小他35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但婚後不到3年即分居徐隔年以價值觀差異等訴請離婚一審判徐敗訴徐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2人分居3年多甚少互動都沒有積極維持婚姻作為無回復希望改判准離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婚姻發生破綻無回復希望且2人有責的程度相當因此今判決准離此案還可上訴高院判決指出,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夫妻的一方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情形,若均有責任,且責任程度相當,雙方均得請求離婚。 判決認為,「重大事由」的判斷標準,以婚姻是否發生破綻,而無回復希望為主。

  6. 2022年2月19日 · (本報資料照片)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特. 前行政院副院長徐立德與小他35歲的音樂家陳怡伶結婚後兩年搬離住家與兒子同住未與陳女同居2016年他打離婚官司歷經近6年的訴訟最高法院認定二人婚姻出現破綻確有難以維持的事由應准許離婚18日駁回陳的上訴判准2人離婚確定。...

  7. 2021年2月8日 · 2021/02/08 11:1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齡90歲的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8年前再婚迎娶小他35歲的女音樂家陳怡伶但婚後5年鬧婚變徐立德2018年以價值觀差異訴請離婚一審判徐敗訴二審認為雙方都沒有努力修補婚姻的意願感情破綻沒有回復的希望前年9月改判准予離婚最高法院認為2人的分居事實認定仍有疑慮將全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立德歷任財政部長、經濟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副院長、總統府資政等要職。 最高法院的判決中,並未對於「是否應判准離婚」做出實體判斷,而是認為二審中認定「陳怡伶自己承認分居」,然而,陳怡伶在訴訟期間始終否認分居,是否構成民事「自認」要件,以及她自認分居的範圍,仍須進一步探究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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