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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口罩戴好捷運警察提醒民眾勸導不聽者最高可罰1.5萬元.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 聯絡人:刑事組 葉錦洲. 聯絡資訊:0905-076-169. 110年5月14日21時許一名劉姓女乘客搭乘淡水往象山方向捷運在紅樹林站上車後見李男與其妻未戴好口罩乃主動向其提醒卻反遭辱罵並出言恐嚇經民眾按下門邊紅色緊急按鈕通知司機員處理。 李男夫妻經勸導後,仍未依規定配戴好口罩,將鼻子外露,將由台北捷運公司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移請主管機關開罰,另劉女對李男夫妻提出恐嚇告訴部份已由士林分局受理偵辦中。

  2. 在疫情持續擴大升溫期間再次呼籲民眾搭乘捷運務必配合市府防疫政策確實戴好口罩不聽勸導者會依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開罰3000元至1.5萬元乘客如遇未戴口罩乘客請先按下門邊紅色緊急按鈕通知站務人員及警方到場處理不遵守規定者將依法究辦

  3. 捷運警察隊呼籲搭乘捷運時應遵守相關規定如有違規違法之情事捷警必當嚴正執法展現執法尊嚴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於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仍須按規定

  4. 市政白皮書 為民服務手冊 符合公共工程落實公民參與制度作業程序之案件資訊揭露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