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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 口罩令將全面解禁了!目前醫院、診所及老人福利機構等仍列為應強制戴口罩場所,衛福部疾管署今(8日)開會討論,確定5月19日起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而非「強制」戴口罩場所,也就是民眾可考量個人狀況,沒戴不會觸法被罰錢了。
2022年7月19日 ·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2023年8月14日 · 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未接種滿3劑COVID-19疫苗的民眾,儘速完成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2022年11月28日 ·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 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 建檔日期: 111-07-19. 更新時間: 111-07-19.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室外空間、室外場所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 ...
2023年2月10日 · 指揮中心宣布,除了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等指定場所仍須戴口罩,其餘室內空間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戴口罩。 「醫療照護機構」包含哪些?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其他醫療機構. 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 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長期照顧服務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團體家屋. 榮譽國民之家. 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安置教養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 以上場合原則上強制佩戴口罩,但若有飲食、拍照、不適合等特殊需求,或者遇到無法佩戴口罩的檢查、治療、活動,則可例外不戴口罩。 「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包含哪些?
2022年11月28日 · 指揮中心補充,民眾在室內仍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包括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逐桌敬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