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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9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經考量國內疫情逐漸平穩,醫療量能充足,且已進行跨部會溝通研議,經綜合評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2月20日實施以下室內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公共運輸及特定運具: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 (詳如附件)。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應依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醫院、診所及一般護理之家。 (二)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另醫院之教學研究或行政單位辦公處所內是否需佩戴口罩由醫院自行規定。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一)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二)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三)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四)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 (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 (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2018年12月22日 · 國民健康署建議國人挑選符合經濟部標檢局CNS 15980檢測標準之口罩,同時配戴口罩時必須時時注意是否密合,不正確的配帶口罩,其防護能力會隨之下降。. 因此正確的配戴口罩才能發揮效果,口罩要戴好的關鍵為儘可能與臉部密合,以一般平面口罩為例,其 ...
2020年4月28日 · 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肆虐下,人們戴起了口罩防疫,不論是專業N95口罩,或是用圍巾遮掩口鼻,都被認為可以起到保護作用。 很難想象就在幾個月前,如果你戴著口罩出現在公共場合,還會被歐美許多國家的人另眼相看。...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share.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 (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得於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