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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前 · 而2016年起取得的房屋,售屋所得納稅則適用房地合一稅,必須在 產權移轉登記完成後的30日內申報。所以若是在2015年底前取得,並於2023年間完成 ...
2020年2月18日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課徵範圍包括2016年1月1日起交易於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 (含繼承或受贈取得)或2014年1月2日以後取得,且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 (包括停車位)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土地,前述交易除符合免申報條件外,不論盈虧,應於完成移轉登記日之次日...
2021年3月11日 · A+.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精進房地合一所得稅制度,期能有助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落實居住正義,並防杜規避稅負及維護租稅公平。 其中,在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方面,持有房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
2019年12月29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日前查獲納稅義務人未申報出售受贈土地之房地合一所得稅案件,係因誤以為受贈土地取得日為訂立贈與契約日致未申報而 ...
2020年6月2日 ·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以下簡稱房地合一新制)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營利事業如在2019年間有交易屬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其房屋及土地交易所得應適用房地合一新制,於辦理2019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計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徵所得稅,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有關出售土地免納所得稅之規定。...
2022年8月30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新聞提及,該局舉例說明,甲君2022年度出售房屋及坐落基地而申報房地合一稅,列報裝修費462萬元(修繕費450萬元+家電用品12萬元),但未檢附修繕費的證明文件;甲君說明於2018年購入該房地後有委請包商進行老屋的翻新修繕,約定施作工程總價450萬元,但因時間過久,未保留相關憑證、估價單及給付工程款等證明文件,故該局無法認定裝修...
2022年6月9日 · 有關紅單交易性質,經洽詢內政部意見,不動產業者與預售屋買受人不論簽訂預售屋紅單 (買賣預約)或買賣契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