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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呼籲,個人出售繼承取得的土地、房屋,如屬房地合一所得稅課稅範圍,不論盈虧或符合自住房地定額免稅而無須繳稅者,均應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次日起算30日內,檢具申報書、契約書及其他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 如仍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戶籍所在地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318】 提供單位:鹽埕稽徵所 聯絡人:董景德主任 聯絡電話: (07)5337257. 撰稿人:林素容 聯絡電話: (07)5537257 分機6556.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發布日期:2019-11-15 更新日期:2021-03-22 點閱次數:34854.
若被繼承人的不動產在繼承時若已經清償貸款,繼承人繼承房子後又馬上賣,則將面臨35%或45%的房地合一稅。 房地合一新制下,留意不動產繼承稅負. 目前的房地合一稅制是以105年做為新舊制的分水嶺,如果父母親的不動產登記是在105年以前取得,繼承發生後,繼承人再出售不動產,若該不動產於繼承前、後均自住用,可以在新舊制中擇優申報。 若選擇舊制,因土地出售不課徵所得稅,僅有房屋需計算所得稅,若房屋價值佔整個不動產的比例不高,則發生高額稅負的機率不高,可免除房地合一稅的困擾。 但如果父母是在105年以後取得,則繼承發生後,繼承人出售不動產,就必須受到新制房地合一稅的規範,課徵房地合一稅。
2023年11月10日 · by 蔡 佳峻 2023 年 11 月 10 日 0 留言. 財政部本月初發布了一則新的解釋令(財政部112/11/2台財稅字第11204619060號令,以下簡稱 1102 令),是關於房地合一稅的計算方式。. 根據新函令規定,當民眾出售連續繼承取得的不動產時,可以將每次繼承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 ...
2023年11月15日 · 財政部於日前(112年11月2日)發布解釋,放寬個人交易因連續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房屋、土地(下稱房地),依房地合一所得稅制計算下列期間時,得將連續「各次」繼承(受遺贈)的被繼承人(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一、所得稅法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 ...
2020年11月6日 · 個人出售繼承取得之房地,如何適用優惠新制申報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105年1月1日以後如交易屬繼承取得之房地,且該房地係被繼承人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者,非屬房地合一新制課徵範圍,僅須依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辦理交易年度結算申報。 該局進一步指出,如前揭交易 (適用舊制)符合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者,倘依新制課稅較有利時,得選擇改按房地合一新制課稅,享有課稅所得在新臺幣400萬元以下免稅,超過400萬元者,就超過部分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現行最高稅率45%)。
2019年7月31日 · 依照《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原則上,繼承房地之取得日為繼承開始日。 不過依照財政部104年8月19日台財稅字第10404620870號令,A屋係父親於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且小明在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仍應適用「舊制」,計算房屋部分之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附帶一提,依照上開104年8月19日解釋令,如果A屋符合自住條件,且選擇新制較有利時,小明亦可選擇改按新制課稅。 圖片放大. 3.所出售房地係因「配偶贈與」取得. 舉例說明(請見圖3),小明於102年10月1日購入取得A屋,之後於105年3月1日贈與給配偶小美,而小美於107年10月1日出售A屋,此時小美出售A屋的所得,在報稅時應適用舊制還是新制呢?
2023年11月3日 · 2023-11-03. 財政部11月2日發布函釋,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受遺贈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若適用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在計算持有期間時,得將連續各次繼承的被繼承人持有期間(受遺贈的遺贈人持有期間)合併計算。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峯說明,個人在105年1月1日以後繼承取得房屋、土地,出售時應適用新制或舊制課稅,是以被繼承人取得房地日期來判斷;被繼承人若在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房地,個人出售時則適用新制,房屋土地交易所得均要課稅,應納稅額依房屋土地持有期間而適用不同稅率,例如持有2年內出售,稅率45%;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15%;自住房屋土地(6年以上),所得4百萬元部分免稅,超過部分稅率10%。
個人及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者,其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且持有期間在5年內之交易。 ( 二) 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持有超過5年之房地。 ( 三) 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滿6年之交易,維持稅率10% 及免稅額度400萬元。 四、 房地合一稅2.0 自何時開始實施? 答:自110 年7 月1 日開始實施。 個人及營利事業105年1 月1 日以後取得之房地,於110 年6 月30日以前交易者,適用房地合一稅1.0規定課稅;於110 年7 月1日以後交易者,適用房地合一稅2.0 規定課稅。 貳、 適用範圍與稅率 一、 房地合一稅2.0 適用範圍為何? 答:房地合一稅2.0 適用範圍如下: ( 一) 自105 年1 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
本文先就房地合一稅2.0五大修正重點逐一說明,並就不動產傳承的影響提出觀察及建議。 重點一、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110年7月1日以後出售者. 房地合一稅2.0於110年7月1日實施,並追溯自105年度取得之房地。 故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即適用房地合一稅2.0,適用期間整理如下表: 重點二、短期時間延長為2年45%及5年35%;並拉平法人與個人課稅稅率. 為了抑制投資客短期炒作不動產,此次修法延長了短期炒作適用高稅率(45%及35%)的持有期間,從2年延長至5年,個人及營利事業持有房地產期間在5年內都得適用重稅。
Tags. Rick. 買房子無論自住、投資,只要轉售有獲利,就得被課徵房地合一稅,若不搞懂事先規劃,獲利最多將近一半,可是要繳給國庫! Money101整理了房地合一稅大補帖,包含房地合一稅是什麼? 房地合一稅2.0和1.0有什麼差別? 以及房地合一稅的試算範例、自用住宅認定條件、什麼是30萬免稅額、節稅小撇步,幫你一次搞懂房地合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