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個人參加人,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可能取得以下3種所得:. 1.營利所得:多層次傳銷事業個人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予消費者,自105年度起,全年進貨累積金額超過新臺幣77,000元者,就其超過部分銷售額所賺取之零售利潤。. 稽徵機關得 ...

  2. 是以,營利事業參加人兼具買賣業及經紀業性質,其於適用擴大書面審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實施要點時,應依該要點第2點第2項規定,以主要業別(收入較高者)之純益率標準計算之。 至於稽徵機關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其所得額時,係按各該業分別適用之同業利潤標準辦理。 (財政部83.3.30台財稅第831587237號函) 更多相關資訊. 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容易疏誤漏報之收入項目有那些? (2101) 107-08-07. 營利事業外銷收入應於何時入帳? (2104) 106-03-20. 營利事業銷售貨物或勞務,有隨銷售附贈禮券、獎勵積點或保固服務等,應於何時申報該附贈部分相對應之收入? (2110) 106-03-20. 營利事業同1年度承包2個以上工程時,損益應如何計算? (2109)

  3. 字級設定. 營利事業銷貨退回,其已報繳之營業稅如何申請退還或抵繳稅款?. (9425) 更新日期:110-04-22. 一、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於開立統一發票月份以後,買受人因故未將所收受之進項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列帳,亦未申報扣抵銷項稅額,不能開立「銷貨 ...

  4. 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或折讓,應如何處理?. (9712) 更新日期:110-04-23. 一、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尚未申報者,買受人為非營業人時,應收回收執聯;買受人為營業人時,應收回收執聯及扣抵聯,黏於原存根聯上並註明「作廢」。. 但買受人為營業人 ...

  5. 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應否課稅?. (9111) 更新日期:110-04-22. 個人參加多層次傳銷事業,因直接向該事業進貨或購進商品累積積分額(或金額)達一定標準,而自該事業取得之業績獎金或各種補助費,核屬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之獎勵金,該多層次傳銷 ...

  6. 稅捐稽徵法. 罰則. 營業人漏進、漏應如何處罰?. (0610) 更新日期:112-05-10. 關於營業人進貨未依規定取得進貨憑證,並於銷貨時漏開統一發票之漏進漏案件,其銷貨漏開統一發票,同時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4條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7. 檢舉逃漏. 更新日期:112-07-31. 只要打一通檢舉電話或上網或以書面寄至臺北市稅捐處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就有機會得到最高檢舉獎金新臺幣480萬元! 不過一定要用真實姓名並填寫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您也不必擔心身分會曝光,稅捐機關會絕對保守秘密。 檢舉逃漏稅一定要事證很明確,例如檢舉工程合約書漏未貼印花稅票,則需要有工程合約書正本;檢舉房屋出租使用而出租人房屋稅和地價稅仍然按自住稅率課稅,則需有房屋租賃契約書等證明文件。 檢舉案件經稅捐機關查證屬實後,逃漏稅人也已經繳清罰鍰確定,那麼每1案您就可以獲得罰鍰金額20%獎金。 最高還可以達到新臺幣480萬元喔,為了租稅公平正義及獎金,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