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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0-10-08. 納稅義務人的配偶與前夫(妻)或婚前與他人所生子女,如果受納稅義務人扶養,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有關「納稅義務人之子女」規定,減除其免稅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101年12月3日台 ...

  2.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非營利事業公示資料查詢. 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行業代號-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 (連結至財政部官方網站) :::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 ...

  3. 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

  4. 更新日期:113-04-09. 納稅義務人申報無謀生能力的扶養親屬,應符合下面條件之一:. 1.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2.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 ...

  5. 基隆市稅務局說明,財政部鑑於身心障礙者不諳申請程序,及為簡化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作業,目前符合身心障礙者所有供本人使用的車輛,由稅捐稽徵機關主動辦理核准免稅,並發函通知車主,免再由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 而符合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本文後段規定,車主與身心障礙者不同人時,要申請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的民眾應準備下列證件,至該局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處理: 1.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 2.行車執照 3.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車主必須與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證明)者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4.車主私章。 如尚未繳納使用牌照稅者,尚需繳納1月1日起至免稅核准前1日之稅款,若已納全年稅額者,將退還核准日起至年底之稅款。

  6. (1)實際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須檢附課稅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影本。 (2)在家自行照顧無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需求者: A.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須檢附112年度有效 (指開立日起1年期間含括112年度)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影本。 B.符合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之一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者,須檢附112年度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

  7. 依營業人名稱查詢. 依營業人稅籍登記地址查詢. :::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 (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 例假日除外) 更新日期:113-09-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