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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3月13日 · 勞動部表示民族掃墓節兒童節這 2 天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動部說明,今( 109 )年清明節為 4 月 4 日 ( 星期六) ,與兒童節為同一日,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 5 條規定,兒童節於 4 月 3 日 ( 星期五) 放假,事業單位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清明節 4 月 4 日 ( 星期六) 因適逢休息日,應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23 條之 1 規定擇日補假,又勞雇雙方如約定於 4 月 2 日補假,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2.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 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民族掃墓節均為應放假之節日。 前述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勞動部說明,「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係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節日(即俗稱之國定假日),其中「民族掃墓節」係以農曆清明節氣為準;「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為同一日時,於前一日放假。 因「民族掃墓節」隨節氣而變動,今( 106 )年為 4 月 4 日,與兒童節同一日,故「兒童節」於 4 月 3 日放假,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上開 2 日雇主均應依法給假並給薪。 雇主如經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3. 勞動部說明,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 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民族掃墓節均為應放假之節日其中兒童節 4 月 4 ,「民族掃墓節係以農曆清明節氣為準( 107 )年為 4 月 5 日。 故凡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上開 2 日雇主均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休假日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前述休假日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4. 2014年4月3日 · 勞動部重申包括婦女兒童節合併假日民族掃墓節在內的任何一個國定假日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均應依法辦理。 雇主如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業務單位: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日期:2014-04-03. 點閱次數:

  5. 2008年4月25日 · 有關自請退休仍原持現行規定,勞工只要在同一事業單位內,符合「工作15年且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的條件,依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仍可向雇主提出「自請退休」的申請。 本次修法僅調整強制退休年齡,勞工適用勞動基準法的退休金給與標準維持不變,仍依該法第55條及第84條之2規定計給;至於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新制年資,雇主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開立於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勞工退休時雇主無須再另行給付退休金。 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如年滿60歲,均可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向勞工保險局請領專戶內的退休金,權益不受本次修法的影響。 業務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單位:新聞聯絡室. 發布日期:2008-04-25. 點閱次數: 175,312.

  6. 為進一步落實勞動基準法擴大適用政策,保障受僱者合理勞動條件權益。勞動部業已完成未分類其它社會服務業中之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檢討作業,並於103年1月13日勞動1字第1030130004號公告,指定未分類其它社會服務業中之大廈管理委員會,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成立並報備者,自103 ...

  7. 2009年12月26日 · 業務單位:勞工保險局 請領國民年金喪葬給付,係發給支付埋葬費用的人,因此應由實際負責支付殯葬費者檢附相關証明文件來申請,該証明文件不限發票,如有單據或其他收受單位出具証明文件,亦可發給,且証明文件金額無論多少,均發給新台幣86,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