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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2月2日 · (1) 支付命令是什麼民事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法院支付命令是一種督促程序指債權人如果請求一定數量的金錢金錢的代替物或是有價證券等」,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協助追討債款。 一定數量的金錢:例如新台幣10萬元. 金錢的代替物:例如1台機車. 有價證券:例如上市上櫃公司股票. (2) 支付命令效力如何? 聲請成功一定拿得到錢嗎?

  2. 2023年12月13日 · 支付命令是什麼? 有什麼用處? (1) 什麼是支付命令? 民事 訴訟法第508條第1項: 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針對明確的債務情況提供一種經由法律的追討手段,具有快速有效的特色,支付命令能督促債務人及時履行義務,並避免走入訴訟程序。 (2) 支付命令內容包含什麼? 一般而言,一份正規的支付命令內容通常會包含以下項目:

  3. 2023年12月13日 · 支付命令最大的優點是「 不用經過透過訴訟程序 」,只要債權人提得出借貸證明,加上本身沒有其他須付給債務人的費用或履行的義務,就可以用 少少的費用 向法院提出聲請若沒有遭到法院駁回且債權人確認收到支付命令後也沒有提出異議那麼債權人就可以拿這份等同於法律判決的支付命令 」去 強制執行 債務人的財產,這段過程比起提出訴訟打官司還要來得 簡便、省時 ,可以同時節省債權人與法院的時間。 (二) 地方法院 支付命令流程、條件與準備項目. 如果債權人確定要聲請支付命令,必須熟知支付命令流程才行: 1.債權人提出聲請:債權人備齊文件,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律師,想請問支付命令聲請需要哪些條件?

  4. 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是什麼. 支付命令是一種迅速簡便又省錢的合法追債程序。 債權人如果是請求給付金錢、一定數量的有價證券或其他金錢替代物,可以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督促其付款的支付命令,當債務人確定有合法收到支付命令,但沒有在期限內異議的話,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權人可以直接持該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參 民事訴訟法第508至521條 ) 二、 支付命令如何聲請. (一)聲請步驟: 撰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您可點選 司法院 或 地方法院網站 均有 「書狀範例」可下載 ) 準備證明債權之相關文件(如:借據、匯款證明、契約、本票、支票等) 將支付命令聲請狀與相關證明文件併同遞交給法院.

  5. 2023年9月13日 · 簡單來說支付命令即當對方欠你錢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時寫訴狀請法院對債務人發出支付命令」,是一種 督促程序 。 (二) 支付命令的效力如何? 所謂「討錢」真的這麼容易嗎? 發個支付命令就萬事ok了? 當然沒有! 關於支付命力的效力仍有些規定,在聲請支付命令前有幾點可以再多加留意! 1. 支付命令可以異議. 債務人可以在 20天 內不附任何理由地向法院聲明異議,支付命令便會失效,並有可能進入訴訟程序或調解程序。 所以債務人需要格外注意:收到支付命令後,若有異議須在期限內提出,才能保住自己的權利。 2. 新法下的支付命令沒有既判力. 舊法的支付命令包含既判力與執行力,而新法只有執行力。 什麼意思呢?

  6. 2022年5月17日 · 支付命令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 508 第 1 項規定:「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由此可知支付命令是一種民事上的督促程序當債務人依約定要給付給債權人的標的是金錢金錢的替代物或有價證券等物時就可以用 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發出支付命令 的方式,來確保自己的債權。 依照 民事訴訟§ 514 第 1 項第 2 款 規定,當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須在 20 日內提出異議 ,不然就必須依約清償對債權人的債務。 而若債務人不清償也不提出異議,債務人就可以以法院發出的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 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 514 第 1 項第 3 款)。 支付命令要如何聲請? 聲請要件.

  7. 本院常見問答. 支付命令Q&A. Q03如何聲請支付命令? _0851. 字型大小: 小. 中. 大. 友善列印. share分享按鈕. 一、管轄法院. 專屬債務人為被告時,依民事訴訟法第1條、第2條、第6條或第20條規定有管轄權之法院管轄。 二、聲請費用. 新臺幣500元. 三、應備文件. 借據、支票及退票理由單、本票、送貨簽收單、會單…...等。 四、附具聲請狀繕本. 應按債務人人數附具聲請狀及其釋明資料之繕本。 (如列有法定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者,依人數再加收份數) 五、效力. (一)支付命令應送達給債務人,如發支付命令後3個月內,不能送達給債務人,支付命令失其效力。 (二)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支付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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