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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天前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本發生一起14歲少女夥同2名國中生一同設局「仙人跳」,誘騙了一名22歲男大生到大樓,試圖搶奪他的財物,導致他在逃跑時墜樓身亡。 大阪家庭裁判所22日裁定,將該名14歲少女孩送進少年院。 綜合日媒報導,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12日,住在大阪府的14歲少女在社交平台上假扮成17歲女子,將一名22歲男大生誘騙至大阪中央區瓦屋町的一棟大樓內進行「仙人跳」。 事發當時,少女和15歲和14歲的少年同夥一起將男大生騙至6樓,試圖用恐嚇手段劫財,男大生試圖逃跑,欲從6樓的樓頂跳至隔壁的4樓屋頂,卻不慎摔落到地面,最終倒在血泊中喪命。 案件曝光後,警方調查,他們在1月時也在同一座大樓誘騙另一名19歲男性,以威脅手段強奪金錢。
2021年6月30日 · 2021/06/30 10:5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擁有百萬粉絲的YouTuber「放火」(本名李育群),去年9月到JKF女郎「青青」住處過夜,引來青青的25歲男友陳罡勳妒火中燒,陳罡勳為吐怨氣,率友人蔣家豪強拍「放火」的裸照,勒索25萬元;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等罪起訴陳、蔣2人。 檢方今起訴的陳、蔣2人的案由,包括妨害名譽、散布猥褻物、恐嚇取財及強制等4罪;由於放火只拿回影片,沒取回裸照,最終裸照被陳、蔣2人外流,此部分涉及貶損放火的社會評價及散布猥褻物;放火另被逼迫裸體「青蛙姿」,以反手揹背後蹲下的青蛙跳姿勢拍照,最終付了25萬元才獲釋,這部分2人則涉及強制及恐嚇取財。
- 現場付款後刪照
- 未料裸照網路流傳
- 散布、轉傳都觸法
〔記者姚岳宏、吳政峰/台北報導〕百萬訂閱YouTuber「放火」李育群,上月與JKF女郎「青青」過夜,指控遭青青男友陳昰勳強拍裸照及勒索25萬元,本來付款後對方已歸還本票及刪照,但「放火」裸照仍疑似遭外流。警方表示,李男指控部分,已就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妨害秘密罪嫌著手偵辦,如果裸照確遭外流,將會對散布者加辦「散布猥褻物品罪」。
昨天下午開始,疑似「放火」裸照在部分社群瘋傳,看過的網友說,照片裡「放火」全裸、手背後面,以青蛙跳姿勢蹲在電視櫃前;另有照片是有網友在「放火」下半身塗上黑色內褲,遮住重要部位,照片中「放火」神情木然。 請繼續往下閱讀...
原本雙方到案時都稱已刪除裸照,為何又外傳出去,截稿為止未得到「放火」回應。 警方說,尚未接獲報案,但散布裸照是違法行為,只要有人報案即偵辦,也提醒散布裸照者已涉嫌妨害風化罪的散布猥褻物品罪,民眾切勿轉傳。至於本案有無仙人跳可能,須再釐清。 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律師顏世翠表示,若「過火」的不雅照足以刺激他人性慾,讓一般人不能忍受,或有暴力、性虐待等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的資訊及內容,即構成猥褻品的定義,不論是源頭或轉傳者,都可能涉及散布猥褻物品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 顏世翠說,除了刑事責任,散布者也有民事賠償問題,「放火」可主張人格權受侵害,提起損害賠償告訴,並請求精神慰撫金。 放火上月16日參加中秋派對後,到青青的台北市信義區小套房過夜,陳男前來發覺,帶著4名友人進屋逼問放火「你覺得要怎麼處...
2020年4月22日 · 2024總統立委選舉. 網友回應. 中市一名年輕男子日前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年紀相仿的黃姓女子,雙方相談甚歡共進浪漫晚餐,接著共赴摩鐵準備進一步關係時,突有自稱黃女男友的施姓男子現身,與同夥持棍棒威逼交付「遮羞費」才肯罷休,男子事後向友人透露此事才驚覺遇到所謂的「仙人跳」報案,警方趁著最近一波掃黑,將提報治平對象的施嫌等4人拘提到案。
2019年10月2日 · 阿麟及鋒哥認為是遇到仙人跳,向檢察官供出上情,法官對兩被害人及兩證人進行隔離訊問,過程就是上述情節,而被告辯稱是君君被性侵,拿錢則是賠償金,均不可採信,依恐嚇取財判處顏男11月徒刑,君君9月徒刑,不法所得10萬4000元(「睡抵的」(台語)6000元扣除)須沒入或追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2011年12月27日 · 〔記者鄭淑婷/新北報導〕男子李國瑋因為缺錢花用,竟夥同在酒店工作的女友搞仙人跳,持槍逼迫涉世未深的男大學生簽下高達一千兩百萬元的本票,男大學生嚇得足不出戶,疼孫的阿公察覺有異,以「要幫孫子付錢」為由引蛇出洞,再報警逮人。 學長偕女友設局 色誘男開房間. 新北市淡水警方調查,就讀淡水區某大學三年級的二十歲楊姓男子,日前結識大他兩歲的李嫌,兩人才知是國中學長、學弟,李嫌發現這名學弟家境還不錯,竟起歹念,夥同在台北市林森北路酒店上班的二十五歲女友陳香君、二十一歲女友劉儼嬅、二十七歲友人彭柏文及其他三名男子,準備「削」楊姓大學生。
2015年8月22日 · 2023/07/28 13:08. 網友回應. 富二代林志峰(見圖,資料照)等人夥同應召女林萱欣、酒店女郭婷婷,對3名男子「仙人跳」,以開山刀、電擊棒等武器威嚇,並強拍裸照與簽本票,逼被害者交出3300萬元,得手235萬餘元。 新北地院日前依攜帶凶器強盜等罪,判林男20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女原本被林男等人裝警察騙走85萬元,卻與林男聯手對2名男子仙人跳,考量她自首,判刑4年半;其餘共犯劉嘉偉、周岱翼、顏柏軒均被判刑9年2個月、覃業勛5年5個月、楊永靖3個月、林華恩4年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