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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自110 年6 月30 日至110 年7月31日。 範例5. 教師N代理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自109 年8 月30 日至109 年10月. 31 日及110 年3 月1 日至110 年5月20日。 範例6. 教師O代理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自110 年7 月1 日至110 年7 月31日。 *5/12。 【累計4 個月又22日】 說明6. O 師: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12 。 【累計1個月】
為獎勵教學、研究、輔導與年度服務績效,以激勵教師士氣及鼓勵久任偏遠地區,發給公立學校教師獎金,其類別如下: 一、國家講座主持人獎金,依附表一規定發給。
兼任主管職務休假年資計算. *兼任編制內主管職務之教師:留職停薪期間不列入休假年資之計算。. *未兼編制內主管職務之教師:無休假。. 人事室考訓組 (第2組)/ 33665942. 講學、研究、進修. 復職後,在本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始得申請出國講學、研究、進修 ...
二、 凡一月一日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職者,發給一個半月薪給之年終工作獎金為原則,教師及研究人員另依評鑑辦法減發之;職工依成績考核結果增減之。 在職未滿一年者,按實際在職日數比例計支,並均以十二月份所支薪給為計算基準。 至年中退休、資遣、死亡之編制內專任教職員、研究人員或於年中退休、死亡之技工工友,則按實際在職日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薪給計支。 三、 前點所稱薪給,於教師及研究人員係指本(年功)薪及學術研究加給;職員指本(年功)薪及專業加給;技工工友指本(年功)餉及專業加給;編制外專任人員(不含計畫人員),指不含各類津貼之工資。 另工作津貼或其他津貼經專案簽准者得計發年終工作獎金。
理年終(度)考績(成、核)者,均以年終考績(成)或成績考核為準; 未辦理年終(度)考績(成、核)者,配合其進用方式,以曆年制、學年 制或會計年度制為採計基準;非以曆年制、學年制或會計年度制進用者,
Q6:待遇以鐘點費方式支給之短期代課教師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 Q7:公立大專校院之工讀生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3 Q8:按件按時計酬者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3 Q9 :地方民意代表與其聘用之公費助理及村里長得否依年終工作獎金發 ...
教師任職至學年度終了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終成績考核;不滿一學年, 而連續任職已達六個月,或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辦理留職停薪,而任職 累計已達六個月者,另予成績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