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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幾歲可以不用再教召? (年紀多大不用被教召?) (何時除役?) 以下為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公告的民國 113 年 (龍年) ( 2024 )各階除役年齡: 1. 二級上將:70歲(民國42年出生) 2. 中將:65歲(民國47年出生) 3. 少將:60歲(民國52年出生) 4. 上、中、少校及士官長:58歲(民國54年出生) 5. 上、中、少尉及上、中﹑下士:50歲(民國62年出生) 6. 志願役士兵:45歲(民國67年出生) 7. 義務役 士兵、補充兵: 36歲 (民國76年出生) 上列人員服役限齡,計算至112年12月31日止,並自113年1月1日除役除管,不另發給除役令。

  2. 資訊發布. 資訊快遞. 列印內容. 教召14天新制快速看新舊制比較報到須知! 更新日期:民國111年3月22日. 主要資料來源國防部. 自民國111年起執行14天新制教育召集而舊制教召訓練期間仍維持5至7天本文即針對新舊教召進行概述並整理報到注意事項以及請假申請免召等資訊。 如民眾有諮詢的需求,可電洽後備指揮部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02-125。 一、新舊教召概述. 圖片出處: 國防部發言人臉書粉絲專頁. 依<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規定,對退伍後 8年內 後備軍人教育召集,以4次為限,詳細訓練課程表請參閱< 召訓政策 >,或點此查詢< 召集資訊 >。 關於後備部隊教育召集新舊制比較,請參閱上圖。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3. 勞動部對此做出說明勞工如遇教育召集雇主應給予受訓期間公假期間工資照給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進一步延伸討論因公假只會在勞工應出勤日時給予原本的休息日例假日與國定假日薪資本來就該照給因此若召員在受訓期間遇到例假日休息日或國定假日雇主因已給薪資則不需另外給補休假。 此外關於兼職人員、時薪工讀的薪資該如何發放,勞動部表示依法雖應給予公假,但時薪制勞工恐怕會因未出勤提供勞務而無法領取工資,但仍要「視個案事實認定」狀況,舉例而言:若有約定最低出勤時數(如每週出勤20小時),雇主仍應依規定給付工資,如雙方未約定工時,則可能無法給付工資。 《 104職場力 》 提醒您 :勞工遇教召時 應給公假,工資照給 ,14天新制教召如跨假日,則 不需另外補假 。

  4. 2021年2月3日 · 政治. 教召新規定:退伍8年未召滿4次者擴大編管至12年,明年起試行「每次14天」 Photo Credit: 中央社. TNL 編輯. TNL編輯部專用帳號,發表每天整理的新聞、重點新聞分析整理。 訂閱作者. 收藏本文. 今年教召自3月9日起實施教召令已自1月28日起依排定梯次寄發相對於現行隔年施訓每次5-7天的教召制度國防部也表示從2022年開始將開始試行年年施訓每次14天的新制教召。 收藏文章. 今年教召自3月9日起實施,教召令已自1月28日起依排定梯次寄發,相對於現行「隔年施訓、每次5-7天」的教召制度,國防部也表示從2022年開始,將開始試行「年年施訓、每次14天」的新制教召。

  5. 2023年8月1日 · 14天教召心得. 一、新舊教召概述. 圖片出處: 國防部發言人臉書粉絲專頁. 依<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 >規定對退伍後8年內後備軍人教育召集以4次為限詳細訓練課程表請參閱< 召訓政策 >,或點此查詢< 召集資訊 >。 關於後備部隊教育召集新舊制比較請參閱上圖。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召訓政策 【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1年3月】 >>召集資訊查詢 【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後備軍人網路服務臺,民國111年3月】 二、報到須知. 以下統整報到注意事項,詳情請參閱< 應召資訊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應召資訊 【資料來源: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民國111年3月】 三、請假及免召. (一) 延期、請假、提前解召.

  6. 2021年2月3日 ·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室主任韓岡明表示自今年起主要針對教育召集8年未滿4次的軍士官不含士兵),將編管期自8年延長至12年以確保教召公平性有效維持後備部隊戰力為推動後備戰力改革國防部去年曾針對教召頻次天數列管期等提出不同方案包括將現行的2年1訓一次5至7天改為1年1訓1次14天但皆未定案。 韓岡明原先在記者會回覆媒體提問時說,是針對「志願役」延長編管期,且今年是最後一次實施「2年1訓、一次5至7天」教召,但會後更正說法,國防部也發布相關「補充說明」。 根據「補充說明」,今年的教召仍採「2年1訓、一次5至7天」;不過,民國111年至112年底,將部分試辦「1年1訓、1次14天」,113年起則全面實施。

  7. 教育召集部分依兵役施行法第27條及召集規則規定為培養國軍後備潛力增進後備軍人軍事素養與戰鬥技能以適應動員戰備需要會依軍事需要於舉行訓練或演習時實施之其範圍與人數時日等係由國防部按年度計劃實施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目前召集實訓5-7天。 另為提升後備戰力,自111年起試行新制教育訓練,採1年1訓,實訓14天,目前教育召集採新舊制並行。 二、勤務召集部分: 依兵役施行法第27條及召集規則規定,戰時或非常事變時,召集補充兵或後備軍人,為輔助戰時勤務或地方自衛防空等勤務需要實施之。 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8年內,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日。 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 三、點閱召集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