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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教育部將持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及疫情發展之判斷,適時調整校園防疫措施,鼓勵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COVID-19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共同守護教職員工生健康及安全。

  2. 二、 教職員工:如確診則請「公假」;如因同住親友確診而需居家隔離,請「防疫隔離」。三、 家長:學生暫停實體課程及請防疫假期間,家長如需照顧學生,得申請防疫照顧

  3. 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調整防疫措施(高級中等以下學校)QA 公告日期:2023-08-09 類別:教育部 訊息來源:教育部 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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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1年5月17日 · 教育部也緊急公告,高中以下同學,若基於防疫目的請假者,學校應予准假,且「不納入出缺勤紀錄、不扣減學業成績評量」,並呼籲學生請假盡量待在家,規劃在家學習進度,落實遠端學習。 教育部公告。 (圖/翻攝自教育部臉書)...

  6. 2021年5月18日 · 教育部表示,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自110年5月19日 (三)起至5月28日 (五)止,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且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同時配合停課,請所有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 大專 ...

  7. 2021年2月4日 · 經縣市政府函文勞動,並與教育部商討確認後,定案作法為:12歲(含)以下,家長只要需要照顧未滿13歲的孩童,均可申請防疫照顧,意即孩童就算「12歲364天也能申請」。 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根據勞動的勞動權益說明頁的文章〈 防疫照顧是公假? 還是家庭照顧? 〉指出:「防疫照顧」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期間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8. 2023年4月25日 · 指揮中心說明,5月1日防疫降階後,調整措施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 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 二、 公費疫苗持續,規劃年度接種:持續儲備及提供各年齡層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隨時參考最新實證及各國接種建議,提報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續接種計畫。 三、 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持續提供符合條件之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脆弱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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