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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案衡諸國際趨勢及我國國情,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在使用者要求下,儲存或傳輸使用者提供之資訊,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如依調查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減輕或避免公共利益之危害所必要,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由法院作成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移除、限制使用者接取或採行其他必要措施之命令,以為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之衡平。 此外,若各該法規主管機關依調查認為該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之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訊息,得要求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暫時加註警示之處分。 考量由法院核發資訊限制令有其審理程序,針對具有急迫必要涉嫌違法之資訊,非立即移除該資訊或限制使用者接取,公共利益將遭受難以回復之重大損害,各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且應釋明有核發之必要性,由法院於四十八小時內為裁定。
保護國安 台灣基進、時力籲政府推台版TikTok法案
圖片: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秘書長吳欣岱,及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經濟民主連合副秘書長許冠澤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資安即國安!台版TikTok法案別再等」記者會(台灣基進提供)
臺灣時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24 小時前
考慮全面禁用抖音護資安 泛綠小黨籲賴清德速推台版TikTok法案
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綠黨與台灣經濟民主連合今天(5/10)共同呼籲準總統賴清德,於520上任後應儘速推動台灣版的TikTok法案,全面禁用抖音/TikTok,避免台灣資安與國安遭到中國的危害,仿效歐洲以新的「數位憲政主義」,維護數位主權,保障言論自由。
太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1 天前
2022年8月22日 · (圖片來源:中央社)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2022年9月7日 · 如今經過幾番討論後,NCC委員們取得共識,決定將《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全部退回內部工作小組,回到立法研究的原點,重新盤點、研究有關數位網路平台治理方式;至於何時再推修正後的草案? NCC表示「沒有時間表」,意味著先前備受爭議的草案版本,正式被捨棄。 (原文刊登時間:2022/8/22 更新時間:2022/9/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早上舉行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開說明會」,由於中介法要求平台業者管制違法內容,此次找來PTT、Dcard、巴哈姆特、臉書、LINE等網路平台業者與會,與會業者認為此法有許多技術與實務上無法做到的部分,PTT法務部顧問許哲仁更直言,PTT非營利平台,草案要求大的商業平台應該要負擔特別義務,若PTT也被納管,根本不可能做到,將形同關站。
2023年11月4日 · Photo by Alex on Unsplash. 一、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 ) 1. 延續中介者之豁免責任及禁止一般性監控義務. 數位服務法透過維持電子商務指令中中介者豁免責任之規定,及引入 善良撒瑪利亞人條款,以鼓勵之方式,促進中介者得自願發展維護網路安全環境之內容審查機制,並禁止對中介者施加一般性監控義務。 此種立法維護了法安定性,且避免了強制中介者一般性監控,可能會對使用者造成過度審查而侵害其言論自由、資訊接收自由等權利,與造成中介者之營業自由過度受限之情形。 2. 打擊線上違法內容之措施.
本草案奠基於前開理念,在維護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之自由及國民基本權利之前提下,為其建立安全港( safe harbor )機制,鼓勵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針對違法內容依其服務使用條款採取合法且必要的自律檢視與因應措施,且 原則上不負主 動監控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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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服務法是什麼?
數位服務法如何促進中介者發展維護網路安全環境?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有何處罰?
什麼是數位服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