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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 ·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提到,所謂的數位中介服務,泛指以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之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而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以服務態樣與規模區分為連線服務、快速存取服務、資訊儲存服務。...
初始立意良善但被改得四不像引發爭議,《數位中介服務法》將何去何從? -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數中法》初始目的「管制線上平台」是正確的,但最大的困境是,將本來像是內部倫理跟專業道德的原則直接拉到法律的層次。回顧《數中法》的各個歷程,直到第三場公聽會之後,才引爆反彈聲浪......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5 天前
《社論》官派主委陣前翻盤 NCC還算獨立機關?
...質疑她是否會延續民進黨政府想要箝制言論自由的意志。此外,詹懿廉是NCC文官體制內拔擢的人選,雖然過去新任NCC委員的提名人選有此前例,但詹懿廉在NCC主責平台處,是否表示NCC打算重新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未來仍打算針對平台加強管理,因此由詹出線?以上種種問...
台灣新生報 via Yahoo奇摩新聞
5 天前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 ,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2017年, 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數位中介服務法爭議事件 ,是指 中華民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有意通過《數位中介服務法》,2022年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資訊儲存服務業者、線上平臺服務業者認為恐傷害 言論自由 [1] ,消息傳開後進而引發的爭議。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傷害言論自由之疑慮與 電信法修正草案第九條爭議事件 類似。 [2] 沿革 [ 編輯] 2017年, 行政院會議 通過《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ISP )對於數位通訊傳播網路通訊協定或流量管理應以促進網路傳輸及接取之最佳化為原則,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附加任何顯失公平之限制;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應合理使用網路資源,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以其他技術或非技術之障礙干擾使用者之選擇。 [3] [4]
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透明度與必要問責為促進網路環境正向運作之關鍵要素,營業資訊與服務使用條款之揭露係對使用者權益維護之基本保障,藉由發布透明度報告,除了明示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政策運作模式,更要求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應於透明度報告納入依法律或其使用者條款所為之處置供公眾查閱,以昭公信。 此外,為完善安全港規範,透過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供任何人提出特定資訊為違法內容之通知,並強化通知機制之品質,加速防止違法內容流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亦應優先處理認證舉報者針對違法內容提出之通知。 另為保障使用者之權利救濟管道,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內部異議機制,及擇定爭議處理機構。
2022年8月25日 · 數位中介服務是指透過有線、無線、衛星或其他電子傳輸設施傳送數位格式的聲音、影像、文字、數據或其他訊息提供的通訊傳播中介服務。 「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由國家通訊委員會(NCC)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推出的中介法草案,主要是參考歐盟在7月獲歐洲議會通過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架構,主要是加強科技業者市場主導力和大型數位平台義務及責任。 數位中介服務法能視為台灣版 DSA ,要增強數位中介服務規範,同時也要效仿國際要求中介服務都要具備「守門人」(gatekeeper)特性,針對數位中介服務加以規範,達到建立安全可信賴網際網路環境,同時也能符合平台問責概念。
NCC說明,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11章,包含:總則、維護資訊流通之基本原則、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責任及免責事由、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之一般義務、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之特別義務、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之特別義務、指定線上平臺服務提供者之特別義務、公私協力合作、專責機構、罰則及附則。 NCC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涵蓋了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公告服務使用條款、提出透明度報告等一般義務。 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 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之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另外,草案亦規範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及業者需將資訊限制事項登載於共同資料庫,供公眾線上查詢,以強化資訊透明及問責。
NCC暫緩辦理下週(25日)「數位中介服務法 」草案公聽會 發布日期 29 6月 111年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 點選收合 關於本會 本會簡介 業務職掌 委員會議 重要政策 施政計畫 施政績效 影音及社群 ...
2022年8月23日 ·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推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希望透過要求網絡平台承擔更多義務,從而強化網絡資訊的透明度和問責機制,以及建立網絡言論的管理機制以限制違法、假資訊的流通,重建一個安全的網絡環境。 然而當中的部分內容,包括是實際的操作、法律的管轄範圍、違法資訊的定義等引起社會的爭議。 NCC在8月18日召開《數位中介服務法》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邀請不同網絡平台業界代表出席,不少代表擔心法案會損害言論自由及難以履行法案的要求,令社會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的討論再度被掀起。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在今年6月29日獲NCC通過,是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等國際相關法制規範而制定。
2022年8月22日 · 檢視《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11章,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
2022年8月19日 · [新頭殼new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