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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擊案第14天【綜合報導】連勝文遭槍擊案再添紛爭! 檢警調查,直指槍手「馬面」林正偉「誤擊」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對此,藍營立委丁守中昨轉述連說法表示,案發時連的名字至少被介紹三次,不能接受誤擊說法,要求永和警分局退出槍擊案調查,改由 ...
針對外界揣測前悠遊卡董事長連勝文遭到槍擊案的發生原由,甚至還傳出可能造假的消息,台大醫師創傷部主任柯文哲今(1)日出面證實,連勝文確實遭到槍傷,「台大一百多年不會造假,難道我深綠的人出來講,還有問題嗎?
國民黨中央委員連勝文選前之夜遭槍擊,部分綠營人士和網友質疑他的傷勢是自導自演或作假,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主任柯文哲再度澄清,連勝文的槍傷是真的,X光片和電腦斷層掃描片都可以作證,至於外界驚訝傷勢「好太快」,柯文哲對著電子媒體鏡頭說
其次是連勝文不清不楚的「民進黨內對他的不當發言」,到底所指何事?難道連勝文自認頭部受到槍擊,兩天之後可以大啖麵包,不算醫學奇蹟?社會不該討論?還是他認為能夠讓槍擊傷口完美無瑕的美容貼片,並非劃時代的神奇產品,大家也不該嘖嘖稱奇?
更新日期:2010/12/08 18:05 連勝文五都選前最後一晚遭到槍擊,綠營認為對選舉結果造成衝擊,打算對四位國民黨立委提出「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訴訟;對此國民黨回應表示,國民黨在槍擊案發生當晚,就極力呼籲支持者冷靜,也要求黨籍同志不要作政治性揣測
2013年12月19日. 【黃哲民╱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劉其明去年與女友馮方珍爭吵,持藍波刀狂刺馮女頭胸背頸等要害共七十三刀,還電擊馮女胸口六次,再以膠帶綑綁黏貼馮女手腳與口鼻,馮女當場斃命。 新北地院指劉男手段兇殘, 但始終認罪並多次向馮女家屬道歉,雖不被接受,仍已見悔意 ,昨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四十四歲劉男與四十一歲馮女同居十多年,劉男在建築工地當粗工,收入不固定,靠馮女支應生活所需。 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深夜,馮女因隔天要赴澳洲旅遊一個月,拿錢給劉男並數落劉男前幾天擅自賣掉機車、如何出門工作等瑣事,雙方爭吵後各自回房就寢。 鬧跳樓被姊救.
2012年05月12日. 黃運聖遭流彈擊中枉死,檢方起訴馬面殺人罪,但法院卻認為馬面是過失致死。 對此律師廖修譽認為,馬面若持槍對台下群眾掃射,才會觸犯檢方所認定的殺人罪。 但律師謝岳龍支持檢方看法,認為馬面持槍抵住連勝文頭部射擊,槍口朝台下人群,當然以殺人罪判刑。 廖修譽說,不論馬面想槍殺連勝文還是陳鴻源,他都應無槍殺黃的意圖,況且他槍口已抵住連的頭,沒料到會貫穿連的臉傷及旁人。 因此他認為一審認定馬面害黃喪命是過失致死,上訴應會獲高院支持,頂多調整刑度。 當眾逞兇應判死. 但謝岳龍說,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槍彈刑責比持有改造槍彈重,就因制式槍彈穿透力強,很可能貫穿一人後再擊中第二人,馬面雖無槍殺黃的用意,但依他逞兇狀況,足可認定就算多死一人、馬面也無所謂,他因此認為應論處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