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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28日上午,數位發展本部大樓大門發生槍擊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獲報立即前往,一名54歲張姓男子遭逮捕。 據調查,男子是因爲不滿 民主進步黨 及其政策,才犯下此案。

  2. 2024年3月28日上午,數位發展本部大樓大門發生槍擊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獲報立即前往,一名54歲張姓男子遭逮捕。 據調查,男子是因爲不滿 民主進步黨 及其政策,才犯下此案。

  3. 2024年3月28日上午,本部大樓大門槍擊案,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獲報立即前往,一名54歲張姓男子遭逮捕。 據調查,男子是因爲不滿 民主進步黨 及其政策,才犯下此案。

    • 廢止原因
    • 批評與影響

    警政署因為擔心發布十大槍擊要犯排行名單反而助長槍擊要犯氣燄,於1990年(民國七十九年)5月間決定不再發布十大槍擊要犯名單,只循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八號分機通知各地警方查緝,目前則是將要追捕的對象,公布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官方網站的「內政部警政署要案(緊急)查緝專刊」之中,加入許多經濟、金融、政治犯罪者,並改稱為「十大通緝要犯」。而隨著最後一名名列十大槍擊要犯的林來福於1990年11月16日在台中市落網後,「十大槍擊要犯」列榜也正式走入歷史。

    已故的前十大槍擊要犯劉煥榮曾經在獄中寫下的回憶筆記裡批評「十大槍擊要犯的排行榜害死人」。劉煥榮指出原本罪不致死的罪犯,因為警方及媒體大肆宣傳十大槍擊要犯彷彿明星式的排行,使得這些槍擊要犯為了符合大眾所公認的形象,甚至以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為榮耀,反而助長這些罪犯犯下更嚴重的犯罪事件。 劉煥榮舉例當代曾列十大槍擊要犯的三光幫的林敏德、西北幫的鄭傳心等人為例:林敏德在與警方槍戰被逮捕後,說明與警方槍戰拒捕的理由是「若被捕時不還擊,就不轟動,將來也不好混了」等語;鄭傳心沒有槍殺他人的案例,被警方圍捕時也沒拒捕,只因為擁槍自保,卻也被列為十大槍擊要犯只好四處逃竄,並表示「他很想投案說明,但又怕警方不相信他,又怕黑道兄弟笑話他,他只有躲一時算一時」等語。劉煥榮在筆記中評判「即使不願意,為了面子,只有拼命...

  4. 擊者. 4月4日,加州当地警方公布疑犯是39岁伊朗籍的纳森·阿格达姆(Nasim Najafi Aghdam(波斯語: نسيم نجفى اقدم ‎),1979年4月5日-2018年4月3日),出生於伊朗 乌尔米耶,於1996年隨家人移民美國。. [17][18][12][19] 媒体传闻说她曾在视频中批评YouTube ...

  5. 三一九槍擊案[1][2] 發生於2004年3月19日下午,時任 中華民國總統 陳水扁 和 副總統 呂秀蓮 在 臺南市 金華路上進行競選活動時遭到槍擊,造成陳水扁與呂秀蓮分別於腹部與膝蓋受傷。. 此案件被認為對於隔日舉辦的 第11任正副總統選舉 投票產生影響,使其成為 ...

  6. 2024年7月8日清晨,臺南 角頭林士傑在自宅前遭到槍擊身亡。 直到同年8月,警方尚未確認兇手身分,且仍在調查犯案動機。 此命案在臺灣受到政壇及新聞媒體關注,並引起諸多關於案情的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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