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銷毀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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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3日 · 焦點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遠雄集團前晚將六十九箱、重約一公噸的機密文件送到桃園縣大園鄉的正光隆公司銷毀,被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以保全相關物證為由截獲、查扣;據了解,正光隆的客戶含括政府、軍警單位及民間企業,由於信用良好,銷毀機密文件已做出口碑,地方人士猜測,遠雄集團可能是該公司的老客戶。 正光隆公司位於大園鄉平安路上,雖然地點有些偏僻,但生意頗佳,藍底白字招牌就註明「機密文件銷毀」,當初是由七十多歲、綽號「番仔將」的陳先生創立,目前已交棒給兒子,地方人士形容他是老實的古意人且熱心公益,人緣很好。
2017年7月31日 · 網友回應. 國安情資外洩至中國? 有國安人士指出,7月底國安局截獲一通中國電訊,解密後發現和國軍訓練規畫公文有關,且公文竟來自於參謀總長李喜明辦公室切碎銷毀的文件,國安局目前也接手調查。 根據《上報》報導,國安局科技中心傳出在7月底從截獲中國電訊,從中破解出一通內容屬於國軍訓練規畫的公文,這份電訊中說明公文是從已切碎文件中拼湊而成,引起國安單位注意,經過追查之後才發現公文是出自參謀總長李喜明辦公室。
2016年3月8日 · 林秋燕說,檔案法是在民國91年實施,在該法實施前,各機關檔案文件銷毀是依據行政院的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需經機關或授權人的同意之後才能進行銷毀,檔案法實施後,銷毀程序更為嚴格,政府機關不能決定自己能否銷毀檔案,必須先寫銷毀計畫、完成銷毀目錄,經過業務單位審核過後,送到上級機關再由檔管局同意之後才能執行檔案銷毀。
2016年3月9日 · 林秋燕說,檔案法是在民國九十一年實施,在該法實施前,各機關檔案文件銷毀是依據行政院的文書及檔案管理辦法,需經機關或授權人的同意後才能進行銷毀;檔案法實施後,銷毀程序更為嚴格,政府機關不能決定自己能否銷毀檔案,必須先寫銷毀計畫、完成銷毀目錄,經過業務單位審核過後,送到上級機關,再由檔管局同意後才能執行檔案銷毀。 對於違反檔案銷毀規定的罰則,林秋燕說,檔案法第十三條規範,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並應保持完整,不得隱匿、銷毀或藉故遺失;若違反第十三條,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至於民眾持有早期機密文件是否觸法?
對於魏姓民眾持有的3件軍方機密文件,究竟是如何獲得?軍方文件怎會外流?這其中出了什麼問題?國防部上午坦承,說出答案。
2007年10月3日 · 國防部表示,該部對文件銷毀作業均訂定嚴謹作法及處理流程,全案純屬行政勤務人員便宜行事,未依規定完成文件銷毀作業個案,確有管控疏漏,已由專案單位比對研析,針對勤務人員未依規定銷毀文件,將賡續加強教育官兵保密觀念,並通令全軍全面檢討精進失效機密資訊銷毀作業流程,以維國軍機密資訊安全。 江聲輝是國軍相當年輕的少將,現年四十五歲,是陸軍官校七十三年班最早晉升少將的將領,原本今年七月一日晉升少將後安排調任陸軍聯兵旅旅長,但因聯兵旅長職缺大裁併而必須等到十一月一日才有職務出缺,但沒想到在調職前不到一個月因此案被調職。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政治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2016年3月7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憲兵涉及違法搜索案件,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中午召開記者會,卻稱這些文件「在20、30年前應該銷毀」,對此,施明德的女兒施蜜娜怒譙張善政,表示沒有一句髒話可以表達她此刻的「憤怒與不齒」 張善政在今天中午的記者會中,除了要求國防部應將知情最高主管調離現職,並希望檢方盡快釐清事實外,張善政在第三點表示:「這些文件是50年前的文件,在20、30年前應該銷毀,但沒銷毀流落到民間,現在去針對流落在外的文件,進行洩漏機密的調查,到底是否合適,『妥適性有待商榷』。 施蜜娜在臉書引述這段文字後怒罵「FXXK YOU!」,她表示,歷史會記下張善政今天說的話,痛批他有什麼權利認為「檔案早該被銷毀」,她表示「但他媽的白色恐怖還沒過去! 只要真相沒有大白,白色恐怖就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