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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由時報. 2009-11-13 –透過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 〈大寮毒鴨池內吳郭魚 收購銷毀〉. 2009-11-20 –透過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法律文件資料庫. ^ 〈追毒鴨污染源 查不到戴奧辛 高雄2廢置場 驗出重金屬〉.

  2. [7] 監察院糾正案. 事發後約一年,2010年8月, 監察院 調查認為環保署工業局對爐渣再生的管制不力未能列管巡查分別對之提出糾正案並要求 行政院 通盤檢討爐渣類廢棄物再利用制度以避免再發生不當的再利用方式或是非法棄置的情況高雄市環保局表示將提出申覆高雄縣政府環保局則認為已盡力為銷毀等措施會針對監察院的意見加以改進。 [8] 影響. 受到戴奧辛毒鴨事件的影響,民眾食用鴨肉的意願下降,有 薑母鴨 、 烤鴨 等相關食品業者指雖天氣已轉涼,業績卻比往年下降兩至三成。 並且不少業者遭消費者詢問鴨隻產地,因此趕緊貼出產地證明以自清。 農委會 表示若鴨價下降至低於成本,將設法抑制其跌價。 [9]

    • 2009年11月
    • 一非法養鴨場疑似受熔煉廢鐵產生含戴奧辛的爐渣污染
    • 9000多隻鴨被撲殺
  3.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 ,簡稱 高雄地檢署 或者 雄檢 ,是 中華民國 的 檢察機關 ,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合署辦公 。 沿革 [ 編輯] 臺灣日治時期 由 日本人 引進西方法制, 臺灣總督府 於1896年(明治29年)5月1日發佈《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規定掌理民、刑事審判,採 三級三審制 ,設有一 高等法院 、一 覆審法院 及十五 地方法院 ,各法院除設置判官外,同時設置 檢察官 ,並無獨立之檢察機關之設置,判官與檢察官均由 臺灣總督 任用。 1898年,改採 二級二審制 ,廢除高等法院,僅置三地方法院( 臺北 、 臺中 、 臺南 ,地方法院之下另置「出張所」)及一覆審法院。

  4. 高雄市的負債又稱為高雄市的舉債是指高雄市政府的債務。包括高雄市本身的債務,以及2010年合併高雄縣,所繼承高雄縣的債務。 高雄市政府至2019年1月18日時,1年期以上債務為2,431億元新台幣,中華民國政府要求公告的六大基金累積虧損是296億,三個營業基金 ...

  5. 沿革 [編輯] 現今的高雄地區在台灣日治時期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設。 1896年5月1日,台灣總督府於以律令第一號公布《台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同年7月15日依該條例於高雄地區成立「鳳山地方法院」。1898年7月19日台灣總督府改正《臺灣總督府法院條例》後,調整法院組織,全台地方法院僅餘台北 ...

  6. 田世藩出獄後,居住於高雄 鳳山眷村,擔任學校教師。1999年,因車禍過世。 平反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通過時,其家屬提出申請,但國防部回覆,相關卷宗已於1957年依法銷毀。因家屬當年沒有得到法院判決書,無文件可 ...

  7. 现今的高雄地区在 台湾日治时期 初期一度有法院之设。. 1896年5月1日,台湾总督府于以律令第一号公布《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同年7月15日依该条例于高雄地区成立“凤山地方法院”。. 1898年7月19日 台湾总督府 改正《台湾总督府法院条例》后,调整法院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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