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新光汽車強制險內容 相關

    廣告
  2. 網路投保免出門,還有電子式強制証下載服務;投保前先試算保費GO! 汽車強制險優惠330元,加保車體險、竊盜險、第三人責任險等任意險,最高享100公里道路救援服務。

  3.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tmnewa.com.tw

    24H網路試算投保,降低接觸風險,不必出門,4步驟快速獲保障!汽車強制險現省$330,馬上了解詳情. 自己的強制險自己保,0800專人諮詢、到期月35天前續保提醒,貼心服務都在新安東京海上,立即投保

搜尋結果

  1.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 ...

  2.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 (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3. 主管機關為精算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費率或計算保險費需要得依本法第四條規定向保險人中央交通警政主管機關要求提供駕駛人或車輛之車籍肇事紀錄及違規紀錄有關資料。 前項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主管機關得委託專業機構為之。 保險人為計算保險費需要,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向前項之專業機構查詢相關資訊。 第 3 條. 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十五條規定,向本保險之保險人代位請求之金額,以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金額扣除應給付請求權人金額後之餘額為限。 第 4 條. 保險人辦理本保險之要保書、保險條款及保險證,均應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修正時,亦同。 第 4-1 條.

  4.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保險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受害人或其他請求權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 ...

  5.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前項所稱之相關醫療費用,指下列各款費用: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 (一)受害人以全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診療者,包括下列: 1.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依法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2.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以病房費差額、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所需費用為限。

  6.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友善列印. 條文內容.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失能其失能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失能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失能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表以下簡稱失能給付標準表之規定。 本保險所稱失能,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第一項各等級失能程度之給付標準如下: 一、第一等級:新臺幣二百萬元。 二、第二等級:新臺幣一百六十七萬元。 三、第三等級: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

  7.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並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法。. 第 2 .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保險法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之主管機關為金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