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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1月5日 · 雖然無須快篩即可外出,但確診者有症狀請在家休息、減少非必要的外出,如需就醫也可 回歸一般看診流程 ,直接前往醫療院所,依據專業醫師的指示應變。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公告 (2023/8/1) 所謂的「 自主健康管理 」是指: 無須快篩即可外出,禁止前往人潮擁擠、餐廳內用、聚餐及聚會等活動 。 延伸閱讀: 「自主防疫」和「自我健康管理」差在哪? 帶您看懂防疫7種檢疫強度與6類主要對象. 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不過特別要提醒您,如您是屬於「COVID-19重症高風險對象」,建議仍應盡速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以保安全。 COVID-19高風險對象 包括: 65歲以上。

  2. 2023年3月9日 · 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 指揮中心說明,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感染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且本土疫情穩定、2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少確診對民眾影響、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並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邁向疫後新生活,故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 (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3. 2023年8月1日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防疫措施仍維持不變,有症狀時請在家休息,並儘量避免非必要的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另特別提醒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 其他建議事項可以參閱「新型冠狀病毒 (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 (附件)。 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當時調整病例定義,實施「0+n自主健康管理」,為提高民眾落實防疫措施之意願,經協調教育部、勞動部、國防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各類對象自快篩日當日及隔日起5日內之病假,不列入全年度/全學年度病假或全勤獎金計算等無不利處分之支持性給假措施。

  4.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說明,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感染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且本土疫情穩定、2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少確診對民眾影響、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並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邁向疫後新生活,故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

  5. 2023年3月9日 · 指揮中心今宣布3月20日起新冠肺炎確診者改為0+N措施未來輕症確診者免隔離免通報改為自主健康管理確診期間若需外出則要全程配戴口罩勿與他人聚餐聚會。 而中重症確診者需須通報、儘速就醫。 「元氣網」為讀者整理7大QA,一次掌握解封新制重點。 Q1:若快篩陽性,但無症狀或只有輕症,「0+N」期間我該做什麼?...

  6. 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2-03-09. 更新時間: 112-03-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 (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

  7. 2023年5月16日 · 自主健康管理重點. 【輕症免隔離】 建議自主健康管理. 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 並配合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發病/採檢陽性滿5天。 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具重症風險因子者儘速就醫,及時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自主健康管理屬於建議性質,無罰則。 【中重症通報】 l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 (中重症)才須通報」 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 (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附件1-1120713_自主健康管理建議 (1120815實施) 8月15日起 0+n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5天.pdf. 8月15日起 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pdf. 最後更新日期 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