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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火災事故 ,簡稱 臺北醫院火災 、 臺北醫院大火 ,是2018年8月13日凌晨發生的一起 建築物火災 (英語:structure fire) 事故,地點在 臺灣 北市 新莊區 的 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 護理之家,總計造成15人死亡、37人受傷 [2] 。.

  2. 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火災事故 日期 2018年8月13日 时间 4時20分許(UTC+8) 地点 中華民國(臺灣) 北市 新莊區思源路127號 臺北醫院門診大樓A棟7樓 起因 病患自備床墊電線短路起火 [1] 死亡 15人 受伤 37人

    • 2018年8月13日
    • 4時20分許(UTC+8
    • 病患自備床墊電線短路起火
    • 歷史沿革
    • 相關爭議事件
    • 外部連結
    • 註釋

    1946年1月16日,臺北縣縣治成立「臺北縣警察局」,設海山區、汐止區、文山區、淡水區、新莊區及基隆區6個警察所;當時消防隊隸屬於警察局保安課。 1965年7月19日,臺灣省政府警務處成立消防科,各縣市消防隊始脫離警察局保安課,成為警察局之直屬單位。 1994年7月16日,行政院成立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1995年3月1日,「內政部消防署」正式成立。 1998年初,臺北縣政府成立臺北縣消防局籌備處,開始籌設各項成立事宜;1998年6月11日組織規程暨編制表經臺北縣議會第14屆第1次大會審議通過,1998年7月1日正式成立「臺北縣消防局」,編制員額計1,657人。2000年4月11日銜名修正為「臺北縣政府消防局」,組織架構設有6課(火災預防課、防災企劃課、災害搶救課、緊急救護課、火災調查課、教育...

    2010年12月24日發生於臺灣臺北縣新店市(現今的新北市新店區)的爭議事件,駕駛人蕭明禮所駕MCC SMART紅色小客車刻意阻擋新店消防分隊護送的病危余姓老婦,蕭姓駕駛將手臂伸出車窗外比出中指示威,但臺北地檢署最終於2011年3月28日將蕭明禮以緩起訴方式不起訴。此事件最初在知名BBS站台批踢踢曝光後,再由媒體報導成為新聞。蕭明禮的態度亦引起輿論撻伐及討論,其後蕭明禮被封作「中指蕭」。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文)(英文)
    消防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
    消防法施行細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09 月 30 日
    災害防救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7 年 04 月 19 日
  3.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列表列出 臺灣 各縣市、直轄市消防局 大隊 下轄的 分隊 。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北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臺中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基隆市消防局 [ 編輯] 新竹市消防局 [ 編輯]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 編輯]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南投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彰化縣消防局 [ 編輯] 雲林縣消防局 [ 編輯] 嘉義縣消防局 [ 編輯]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花蓮縣消防局 [ 編輯] 臺東縣消防局 [ 編輯]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金門縣政府消防局 [ 編輯]

  4.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為 中華民國 新北市 最高 消防 行政機關,負責新北市的消防救災事宜,及市內所有消防 行政 、 人事 、 教育 及 訓練 等事務,下轄7個救災救護大隊、1個特種搜救大隊。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保長坑訓練中心. 歷史沿革. 1946年1月16日, 臺北縣 縣治 成立「 臺北縣警察局 」,設海山區、汐止區、文山區、淡水區、新莊區及基隆區6個警察所;當時消防隊隸屬於警察局保安課。 1965年7月19日, 臺灣省政府警務處 成立消防科,各縣市消防隊始脫離警察局保安課,成為警察局之直屬單位。 [1] 1994年7月16日, 行政院 成立內政部消防署籌備處;1995年3月1日,「 內政部消防署 」正式成立。

    • 陳崇岳、陳國忠
    • 直轄市所屬一級行政機關
  5. 2014年4月30日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關於中華民國的災難,請見「 中國災荒史 」。 此 列表不完整 ,歡迎您 擴充內容 。 此處列出 台灣 史上(含 金門 和 馬祖 )造成多人死亡與受傷的各種災難,由於同一事件可能兼具二種以上的災難,而在不同列表會重複列示。 最少10人死亡的單一火災 [ 編輯] 新生大樓大火. 最少10人死亡的單一爆炸 [ 編輯] 瑞三煤礦爆炸事故. 最少10人死亡的風災、水災(死亡數包括失蹤數) [ 編輯] 八七水災. 寒流/冷氣團 [ 編輯] 熱浪 [ 編輯] 山泥傾瀉 [ 編輯] 半屏山崩塌事件. 最少10人死亡的地震、海嘯 [ 編輯] 參見: 台灣地震列表. 1935年關刀山地震. 1964年白河大地震. 1999年921大地震. 2016年高雄美濃地震.

  6. 臺灣正體. 新興堂香鋪爆炸案 ,又稱 五股爆炸案 ,是2011年4月22日發生於 臺灣 北市 五股區 的一場爆炸。 自桃園萬達煙火公司載運煙火而至的貨車,停靠在新興堂 香 鋪旁,煙火於裝卸時爆炸,波及範圍達兩百公尺。 [1] [2] 致4死38傷,9戶房屋全毀,44戶半毀,車輛7台全毀,10台半毀 [3] 。 其威力之大,不僅讓 中央氣象局 誤判是春雷,以及 大台北地區 的民眾誤認為打雷,甚至使方圓十公里的 台北 、 基隆 等地的民眾都能感受得到。 [4] 事件經過 [ 編輯] 4月1日 [ 編輯] 萬達煙火製造公司廠區發生爆炸意外,釀成1死2傷。 4月22日 [ 編輯] 桃園縣政府消防局 廢止萬達公司「爆竹煙火製造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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