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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12 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1.5 個月乘以1/12計算發給。 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6 點第1 項第1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wd.vghtpe.gov.tw/acct/files/1-1-2 人事費-年終獎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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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即為通稱的考績獎金。. 若能符合相關條件(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四條第一款),除新學年度即可晉本薪或年功薪一級外,亦可獲1至2個月薪給總額之獎金。. 計算方式如下,月薪對照表如圖1:[(本薪)+(各式加給)](若已達年功薪最高級 ...

  3. 1、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十二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乘以十二分之一計算發給2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六點第一項第一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八)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四、發給日期: 春節前十日( 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五、發給單位如下: ( 一) 十二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由十二月三十一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二) 十二月二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由原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 三) 十二月一日以前應徵服兵役者,由現服役單位發給。

  4. 一、發給對象. Q1: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之區長,是否適用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 注意事項規定? ............................................ 1. Q2 :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以勞務採購進用之廚工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1. Q3: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1. Q4:以鐘點費方式支給之短期代課教師按件或按時計酬者(如各公立大. 專院校進用之按時計酬全職工讀生)得否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 2. Q5:地方民意代表與其聘用之公費助理及村里長得否依軍公教人員年終工.

  5. 日為短期代理教師8月24日至12月份為長期代理教師則年終獎金之核算為月 薪×1.5×5/12→年資採計為9101112月28月份畸零日數/30。 * 短期代理教師均依實際代課日數不包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計算獎金發給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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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教師成績考核獎金之職務加給計算方式一覽表. 自110 年6 月30 日至110 年7月31日。 範例5. 教師N代理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自109 年8 月30 日至109 年10月. 31 日及110 年3 月1 日至110 年5月20日。 範例6. 教師O代理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自110 年7 月1 日至110 年7 月31日。 *5/12。 【累計4 個月又22日】 說明6. O 師: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加給*1/12 。 【累計1個月】

  7. 前2款年終工作獎金計算方式,如有競合情形時,得將薪俸專業加給或主管職務加給(含比照主管職務加給)分項採計,以最有利於當事人之計算方式計發。 7.12 月份到職且於當月31日前離職未再擔任軍公教職務者,依下列規定辦理: 年度中未曾在職者,應依12 月份實際支給之薪酬數額乘以1.5 個月乘以1/12計算發給。 年度中曾在職者,依第6 點第1 項第1款年資採計之規定計算發給年終工作獎金。 8.12 月1日以前應徵服兵役人員,依其當年實際服役月數比例計支。 ( 四)發給日期: 春節前10 日(106 年1 月18日)一次發給。 但軍職人員部分,得由國防部視實際需要另訂發給日期。 ( 五)發給單位如下: 1.12 月份在職並繼續任職者, 由12 月31日所在服務機關學校發給。

  8. 2021年12月3日 · 國防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評價職位人員,由國防部自行參酌訂定。 ()一月三十一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依前二款所定基準,發給一點五個月之年終工作獎金;二月一日以後各月份到職人員,如十二月一日仍在職者,以及十二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並均以十二月份所支待遇基準為計算基準。 年度中退休(伍、職)人員(含支領一次退休金、退職給與、退伍金人員、支領月退休給與人員及服義務役、替代役退伍人員)及資遣、死亡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由原服務單位辦理(例如一月份退休人員,按一月份所支待遇基準乘以十二分之一發給,餘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