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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 [民國95年 (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 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審核。 至於「在校就學」是以具有正式學籍的才可以適用,在學證明文件可以用當年度的繳費收據、或學生證影本、或畢業證書影本、或是在學證明書等作為憑證。 如果是在國外留學具有正式學籍、或就讀軍事學校或就讀符合規定之大陸地區學校也可以申報扶養。 (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2目) (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第21條) (財政部101年5月14日台財稅字第10100080670號令) 更多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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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遺產稅及贈與稅節稅手冊. 拾、遺產及贈與稅如何節稅-生前移轉財產好?. 死後繼承好? 更新日期:111-02-24. 例七:. 劉君辛苦多年,賺得土地1筆 (取得當時公告現值總計80萬元) 、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其有配偶及1子1女,劉君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於111 ...

  4.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以申報為「配偶」者,與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並未相同,故 ...

  5. 首頁.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小常識. 親子贈與. 更新日期:112-07-31. 小周決定要把名下的房子過戶給小孩,打聽的結果,除了土地增值稅、契稅之外,還有贈與稅的問題,於是小周向國稅局詢問贈與稅相關的規定。 父母要將房子及土地過戶給子女,如果直接訂定贈與契約的話,就要按照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的公告現值計算贈與財產的價值,超過當年度免稅額的部分,就要繳納贈與稅。 如果訂定買賣契約,父母子女間也確實有支付買賣價金,並且提出證明文件,經國稅局查明屬實的話,就可以不用課徵贈與稅。 但如果不能提出支付價款的證明文件,雖然訂的是買賣契約,仍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而且不論訂定的是贈與契約或買賣契約,都要向贈與人 (出賣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

  6.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遺產稅. 可自遺產總額中減除的項目(免稅額、扣除額)有那些? 3503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子女及代位繼承孫子女等)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的金額多少? 更新日期:113-01-03.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56萬元(103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為50萬元),其中有未成年人,可以按照他的年齡距屆滿成年的年數,每人每年加扣56萬元(103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為50萬元),不滿1年的以1年計算,但是繼承人拋棄繼承權就不能扣除。

  7.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的薪資或各類所得,可以選擇分開計算稅額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因此有下面的計算稅額方式,另107年度起,營利所得適用股利課稅新制: 1.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綜合所得合併計算。 2.納稅義務人本人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3.納稅義務人配偶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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