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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於每年何時開徵(繳納期限)及課稅所屬期間各為何時?. 更新日期:111-01-13. 稅目. 課徵所屬期間. 開徵期間. 房屋稅. 自前一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 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 地價稅.

  2. 房屋稅的稅率與計算. 更新日期:113-04-30. 一、應納稅額=房屋課稅現值 × 稅率. 房屋課稅現值 = 核定單價 × 面積 ×(1 - 折舊率 × 折舊年數)×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路段率). 核定單價 = 標準單價 ×(1 ± 各加減項之加減率)± 樓層高度之超高. 或偏低價. 如為 ...

  3. 首頁. 公告訊息. 最新消息. 線上查繳113年房屋稅,方便又快速! 更新日期:113-04-26.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繳款書已於4月18日寄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不管有沒有收到繳款書,都可於113年4月26日至6月3日期間,透過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 (TW-Fido)登入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選擇「房屋稅線上查繳」,再選擇欲繳納房屋標的之「電子繳稅」選項,系統將自動帶出繳款類別、銷帳編號、繳款金額、繳納截止日、期別代號等資料,只須選擇繳納方式 (如:信用卡、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進行繳稅,即完成繳稅動作。 該項網路繳稅服務24小時不打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4. 房屋的納稅義務人應該是誰?. 依房屋稅條例第4條規定,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徵收,而該房屋設有典權者,向典權人徵收,若是共有房屋即向共有人徵收,由共有人推定 1人繳納,如不為推定者,由共有之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又上開人員住址不明或非居住 ...

  5. 買賣不動產是人生大事,辦理移轉手續以前要跑戶政事務所、稅務局、國稅局、地政事務所等單位填寫各項文件,手續繁瑣,稅務局與地政處攜手合作推動不動產移轉一站式跨機關網路服務,解決民眾痛點,民眾只要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6. 稅務問與答. 國稅問與答. 綜合所得稅. 外僑綜合所得稅電腦題庫目錄. 壹、外僑綜合所得稅課稅範圍. 1901 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與「非中華民境內居住之個人」如何區分? 更新日期:110-10-08. 下面兩種是屬於「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我國境內的人。 自102年1月1日起,所得稅法第7條第2項第1款所稱中華民國 境內居住的個人,其認定原則如下: (1)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A.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 B.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7. 最新消息. 地價稅、房屋稅繳納期間及課稅期間大不同. 更新日期:112-11-15.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地價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份,課稅期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但以8月31日當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之所有權人為當年度納稅義務人。 因此,如果在8月31日前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新的土地所有權人持有土地雖未滿一年,仍應繳納全年地價稅,反之如果在8月31日以後才移轉土地,雖然土地已賣掉,但原所有權人仍會收到本年度的地價稅稅單。 房屋稅的開徵及繳納期間為每年5月份,課稅期間為前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和地價稅不同的是,房屋稅採按月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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