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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11月29日 · 從行業別來看,2023 年終最高的依然是金融業,預計平均發放 1.83 個月,其次是半導體(1.38 個月)、第三是營建業(1.23 個月)。 年終最低的則是住宿餐飲(0.59 個月)、醫療服務業(0.97 個月)和民生消費產業(1 個月)。 花梓馨分析,住宿餐飲業雖然年終最低,但業者的調薪意願和發放年終比例有增加趨勢。 「因為住宿餐飲是缺工最嚴重的產業,現在愈來愈願意把利潤跟員工共享。 以年終獎金來看,去年發放比例是 89.1%,今年幾乎是 100%。 延伸閱讀: 發年終獎金前,主管該做的5件事!

  2. 2022年1月24日 · 有些公司與人選簽訂勞動契約時會談年薪的方式例如年薪 14 個月保障年終 2 個月這時這年終獎金的性質就不是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的非工資了它就不屬於雇主恩惠性給予而是屬於工資的一部分也就是前述函釋發生爭議時屬於權利

    • 年終獎金 QA 2. 公司一定要發年終獎金嗎?
    • 年終獎金 QA 3. 年終獎金要扣稅嗎?
    • 年終獎金 QA 4. 年終獎金還要繳補充保費?
    • 年終獎金 QA 6. 為什麼我的年終獎金比同事少?高階主管領的比部屬少?

    有賺錢就要發獎金或紅利,但不一定是年終發

    關於這點,《勞動基準法》其實有明文規定。依照《勞基法》第 29 條規定:事業單位於營業年度終了結算,如有盈餘,除繳納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列股息、公積金外,對於全年工作並無過失之勞工,應給與獎金或分配紅利。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表示,此項規定只說明「年度有賺錢的企業,應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但並未定義此獎金完全等同於常見的「年終獎金」,發放的金額也屬浮動報酬,獎勵性質較濃,而非硬性規定。 勞動部 103.6.3 勞動條 2 字第 1030013929 號函釋指出,勞基法第 29 條並未明文規定獎金或紅利如何發給、給與標準及發放基準日等事項,但可由勞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訂定,報請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換句話說, 如果在年終結算時,企業有賺錢,應該給予員工獎金或紅利,至於獎金怎麼發、該發多少、哪時候發放,都由企業與員工另行議訂。 但有一種情況的「年終獎金」,公司就必須足量給予,不得因任何理由縮減。

    如果年終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公司不得任意縮減

    每位員工開始工作前,都會與雇主跟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假設公司在契約上約定每年保障 2 個月的年終獎金、年薪保障 14 個月。這兩個月的年終獎金等同於該員工的「工資」,受到勞基法第 2 條的保障,公司不得因任何理由拒絕發放。 勞動基準法第 2 條:工資是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所得稅法第 14 條指出,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的薪資所得包含:薪金、俸給、工資、津貼、歲費、獎金、紅利及各種補助費。但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之差旅費、日支費及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及依第四條規定免稅之項目,不在此限。 根據此法規, 年終獎金無論金額高低,都屬於個人綜合所得的一部分,需要繳稅。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年終獎金、三節獎金等非固定薪資,如果給付金額超過 86,001 元,公司要預先按全數金額扣繳 5% 稅款。 如果給付金額未達 86,001 元,公司不必預先扣繳,而是在 5 月報稅季時,直接將獎金列入年度所得總額裡。

    有些人領到年終獎金之後,發現薪資單上還扣了一筆「補充保險費」,這又是什麼費用? 衛生福利部指出,當員工全年累計的獎金金額超過發放當月投保金額的 4 倍,針對超過投保金額 4 倍的部分,需要扣繳補充保險費!這裡的獎金,指的不只是年終,只要符合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3 類規定薪資所得內容,屬於「獎勵性質的給予」且「未列入健保投保金額」,像是各類節金、紅利、津貼及各種補助費等都算在獎金範圍。想確認自己領到的年終會被扣多少補充保費,可以上衛生福利部的網站試算。

    104 人資學院曾在 2022 年 7/18-10/14 針對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共計 1017 家企業參加,涵蓋全市場 213 個職務代表薪資。其中,關於企業發放年終獎金的方式,觀察如下:有 3 成企業採齊頭式平等,不論個人績效、不論職級,全公司所有員工領到的年終獎金月份都相同。大缺工的環境,企業越來越重視留住所有員工,「人人有賞」全公司相同年終。 另有 31% 企業同時考量職級及績效,加上 25% 只考慮績效,共計 56% 企業依舊「論功行賞」,小員工也能齊平大主管,報酬看得見,求表現更有動力。 因高階主管承擔全局、且需負責規劃監督之責,當部門齊心協力達成績效,職級愈高、領愈多。依 104 人資學院報告,「績效卓越」的高級主管平均領 3.09 個月,比同樣出色「績效卓越」...

  3. 2023年4月7日 · 首樁金金併富邦金控收購日盛金已在 4 月初正式完成整併6日為合併後首個營業日北富銀的國內分行規模擴大至 179 間。. 對於民眾關心日前「登記入帳」是否受影響,北富銀回應:在 3 月 30 日 (含) 以前登記者,將按原定規畫於 4 月 4 日執行入帳 ...

  4. 2024年1月25日 · 1. 沒賺錢,不發可以嗎? 至少給予一個月年終獎金. 如果是勞動契約中有明文規範保障年薪,就屬於經常性給予(一般為1或2個月),構成工資的一部分;如果沒有,就屬於恩惠性給予,勞工並無請求權。 雖是如此但若未約定企業站在情理法的人情面考量建議不論公司是否有盈餘都應該最少發放1個月月薪以滿足員工過年與發放紅包的需求。 2. 同事愛比較? 給比同業多一些,就能提升員工穩定度. 員工比較的對象,是他們可能換工作的同業,建議雇主以同業為參考值,比同業多發一點就能增加員工穩定度,避免年後離職的問題,還能建立雇主品牌。 不論公司是否虧損,或創業初期未有足夠利潤,都不應該減少員工的年終獎金。

  5. 2021年1月27日 · 狀況 1春節前離職我還領得到該月績效獎金和年終嗎?. 績效或年終獎金是否為經常性的給予是法院判斷勞工能否領到錢的關鍵。. 有兩種狀況原則上能拿得到獎金一是你與公司簽訂工作契約的報酬是保障年薪 14 個月」,那麼年終獎金便算是薪資 ...

  6. 2021年3月17日 · 很多公司入職時,是簽年薪 13 個月或 14 個月,但真實的發放,大多不一定會參照合約的字面上所言,大多會加上一條看公司營運狀況跟綜合考量你的個人績效,乘出一個發放金額,於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