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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 停辦113年第3梯次即測即評及發證【托育人員單一級】,受理報名日期自113年6月3日至6月7日,學術科測試及發證時程自113年7月23日起。 ★取得證照獎勵金申請: 1. [原住民] 取得技術士證照,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自行檢具文件向 [戶籍所 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申請。 高雄市政府原住民證照獎勵. 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證照獎勵. 2.青年取得重點產業職類技術士證及穩定就業獎勵試辦計畫 (22個職類), 凡 15 至 29 歲青年符合資格者,皆可依不同級別申請「A 證照獎勵金」及「B 就業獎勵金」,施行期間自112/7/1起至113/12/31止,依技術士證所載製發日期90日內申請。 線上申請網址: https://gov.tw/CT5.
109年 8 月 28 日校務會議訂定通過. 111年 9 月 30 日校務會議修定通過. 壹、依據:. 一、教育部111年3月7日修正「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辦理。. 二、國教署111年3月29日「學校修訂學生在校作息時間相關規定自我檢核表」辦理 ...
天然災害生停止 上班及上課因應規定 . 中華民國101 年9 月06日行政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0 年4 月22日行政會議修正一、 依據「天然 . 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辦理。二、 天然災害發生時,依高 . 市政府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決定外。另若有符合「天然災害停止 ...
113-1 B計畫上放學路線表1130906. 113-1 B計畫放學位置圖1130905.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 07-7815311轉215校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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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程序: (一)有需要攜帶行動載具到校之學生,須檢附家長同意書後始得攜帶到校。 (二)獲准攜帶之行動載具僅限個人使用,不得轉借其他同學。 未檢附家長同意之學生,不得將行動載具攜帶至學校。 二、使用時間: (一)課堂下課及午間用餐休息期間。 (二)其餘除教師引導學習或緊急必要聯繫時使用外,其餘時間應以關機為原則。 三、管理方式: (一)行動載具於上課期間(含室外課程)、早自習、午休、週會或學校重要集會場合,務必將行動載具關機或調整成震動並禁止使用,違者依校規懲處,經報備核可使用者不在此限。 (二)各班級得於上課鐘響前要求將手機關機或開啟靜音後統一管制,擺放行動載具時,可依個人座號依序放置於手機收納袋中(各班自行律定集中處)。 課程結束後學生應自行取回使用,學校不負行動載具保管責任。
六上課場地,以在校內為原則。 七每班人數以六人至十二人,身心障礙學生專班以五人至十人為 原則,超過上開人數時,得增設班級數。同一年級或同一群、 科或課程,每班未達六人者,得倂入其他班級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