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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日 ·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南韓一架載有7人的消防直升機今天(1日)上午在慶尚南道泗川市智異山周遭墜機,消防當局獲報後前往現場,正全面搜救當中。 據 《韓聯社》 報導,這架消防直升機今天(1日)上午前往慶尚南道泗川市智異山天王峰附近進行救援行動,卻於11時28分墜落在天王峰周遭,機上載有5名消防隊員及2名乘客,目前生死未卜,消防當局獲報後趕往現場,仍在全面搜救當中。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20/04/30 23:17 2020/04/29 18:32 2020/04/07 18:37 2020/03/05 12:08. 國際今日熱門. 網友回應.
2012年5月5日 · 網友回應. 日本今 (5)日驚傳山難! 據了解,日本一個由60至70多歲男女組成的登山隊在長野縣北阿爾卑斯山遇難,今日上午,一名登山客發現6人倒臥在山頭,立即報警處理,但6人到院前已死亡;另外,也有2名高齡登山者分別於其他山遇難。 日本《共同社》報導,來自福岡縣北九州市1支6人登山隊,今早被一名登山客發現倒臥山頭,且無生命跡象,立即報警處理,但6人到院前已死亡;警方表示,6人年齡約63歲至78歲,本預定昨 (4)日傍晚投宿近山頂的白馬山莊,但未投宿,且手機也不通,其中1人的家屬察覺有異,昨晚已先行報警。
2015年5月27日 · 〔記者張筱笛/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姑山失蹤,尋獲時已死亡,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張男等不及救援而冤死,提告訴請國賠665萬元,歷經3年纏訟,台北地院認定南投縣政府消防局有疏失,今判賠266萬9940元,成為我國司法史上首件山難獲國賠案;全案可上訴。 張博崴的父母張俊卿、杜麗芳與姊姊張舒涵攜帶張的照片到庭聆判,張母說,為了證明台灣山難救援機制有所不足,多來年她專研各國救難機制,發現台灣山難搜救浪費資源、草菅人命。 她與山友討論本案,眾人對官司勝負並不樂觀,法院判家屬勝訴,「可見我國司法有進步」。 張父表示,家屬接受判決結果,不會再上訴,同時呼籲林務局,應加強山路標示,多替山友著想。
2022年3月31日 ·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和碩聯合科技前副總裁蔡進國在新北三峽滿月圓登山,不幸遇難,新北市消防局及民間團體昨天將遺體從河谷運送下山,法醫今天相驗,致命傷為頸椎斷裂,初步研判從高處墜落所致,家屬對於死因沒有意見,決定不解剖。 65歲蔡進國26日獨自到新北三峽區滿月圓登山,但是隔了一天沒有返家,家屬趕緊打電話報警,新北消防局獲報,立即派員搜山,連知名網紅「跑山獸」羅培德也北上協助。 不幸的是,歷經74小時救援,卻在無極山莊往雙溪登山步道的左側山壁下方50公尺處尋獲冰冷遺體,依照遇難路徑研判,應該是不熟悉滿月圓步道而走到其他路徑,加上天雨路滑,才會失足。 原先家屬懸賞100萬元搜尋蔡進國,今天哭紅著雙眼向消防人員及參與搜救的人員致謝,將懸賞金捐贈給新北市政府。
2022年4月10日 · 〔記者吳仁捷/新北報導〕和碩前副總裁蔡進國,日前於新北市滿月圓山區爬山,不幸墜谷身亡。 據內政部消防署最新統計,國內七年來共獲報二 五五起山難搜救案、二六一九人遭遇山難,平均每年三五三人求助,釀成一八一人喪命悲劇,其中獨攀時出事,已奪走五十一條人命,獨攀致死佔近三成;消防官員說,獨攀確實是高危險舉動,建議民眾登山應結伴而行,彼此有照應,遇難也可增加獲救機會。 消防署統計,二 一五年至今年三月底,除發生五十一人於獨攀時發生死亡事故,還有二十六名獨攀者失蹤迄今。 迷路、墜谷、遲歸 山難原因前三名. 至於台灣山難主因,以迷路佔百分之三十八、墜谷百分之十一及遲歸(失聯)百分之五,分居事故原因前三名。
2018年11月14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7年前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官方搜救51天無著,但民間山友2天就找到遺體,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訴請國賠;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有疏失,判賠267萬元;高院二審認定張生有未注意自身安全等過失,且人民對國家並未享有「登山零風險」的請求權,消防局已盡力搜救,並無過失,去年12月逆轉改判免賠;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認為,消防相關規定並未規定搜救隊「定時報點」的方式,搜救隊此案確實有回報搜救情形,且現場通訊不易,並非「能救援而不救援」,並未怠於執行職務,搜救人員在考量自身安全下,已盡力積極搜尋張博崴而無所獲,二審從而認定消防局無過失,並無不當。 因此,最高院認定張博崴父母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
2018年11月14日 ·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7年前攀登南投白姑大山失蹤,官方搜救51天無著,但民間山友2天就找到遺體,家屬質疑山難救援機制失能,訴請國賠;一審認定南投縣消防局有疏失,判賠267萬元;高院二審認定張生有未注意自身安全等過失,且人民對國家並未享有「登山零風險」的請求權,消防局已盡力搜救,並無過失,去年12月逆轉改判免賠;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認為,消防相關規定並未規定搜救隊「定時報點」的方式,搜救隊此案確實有回報搜救情形,且現場通訊不易,並非「能救援而不救援」,並未怠於執行職務,搜救人員在考量自身安全下,已盡力積極搜尋張博崴而無所獲,二審從而認定消防局無過失,並無不當。 因此,最高院認定張博崴父母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