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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邊境檢疫:所有入境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須附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國際疫情持續嚴峻,預期今年底及明年初入境旅客數將增加,為加強防疫安全,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始可登機來臺,並將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 社區防疫: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考量秋冬時期除了COVID-19疫情外,也有多種呼吸道傳染病盛行,都會加重醫療體系的負荷與調度壓力,為了提高民眾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所佩戴口罩的遵循度,以降低呼吸道傳染病的感染與傳播,及避免過度耗用醫療資源,自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場所舉例如附表)應佩戴口罩。
    • 醫療應變:加強通報採檢,訂定獎勵指標。指揮中心表示,為防範國內醫療體系於秋冬季面臨武漢肺炎及流感疫情之雙重負擔,秋冬專案中已將加強通報採檢列為重要防疫策略,並研擬四大措施,包括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訂定「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透過健保系統提醒加強通報採檢;修訂無COVID-19相關症狀居家隔離/檢疫者之採檢及相關處理流程。
  1. 2023年4月25日 · 一、 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 二、 公費疫苗持續規劃年度接種持續儲備及提供各年齡層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隨時參考最新實證及各國接種建議提報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續接種計畫。 三、 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持續提供符合條件之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脆弱族群。

  2. 2023年4月17日 · 口罩,捷運,公車,不用戴口罩,免戴口罩,飛機,放寬,口罩規定,防疫 隨著邊境解封、疫情逐漸趨於緩和,全球一致性鬆綁防疫政策,國內也於4月7日宣布「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距離2月9日所宣布的通案性規定,再度放寬了配戴口罩的要求與限制,6大注意事項提醒大家多留意!

  3. 2022年10月25日 · 國內確診數已開始下降25日國內新增39,203例COVID-19確定病例39,148例本土個案及55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中新增42例死亡指揮中心參考其他國家的狀況以及社會經濟民生的現況需求調整防疫規範11月7日起開始鬆綁

  4. 2021年10月4日 · 餐廳內用可免用隔板等鬆綁政策. 國內本土個案連五日零確診,10月4日公布國內新增5例COVID-19確定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1例死亡。. 此外,也再宣布延長兩週的二級警戒,但部分措施皆有持續鬆綁的指引公布。. 今日新增5例境外移入個案,為4例 ...

  5. 2023年1月30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月30日公布國內新增22,291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2,138例本土個案及153例境外移入確診個案中新增30例死亡。 圖/指揮中心. 隨著各國不斷鬆綁防疫措施國內雖解除戶外戴口罩的禁令但多數人仍戴著口罩居多指揮官王必勝表示本週會再公布室內配戴口罩新制實施期程與及內容都會公布目前仍在最後研議討論階段。 可以知道的是,防疫措施鬆綁政策會有5個討論方向,居隔天數、邊境隔離政策、確診通報定義也會有新的規劃,口罩政策方面會列表「一定要戴的場所」,讓民眾有更明確的遵循方向,也能在表列場所外更自在地脫下口罩,逐漸回歸過往日常生活。 不過,不少民眾仍表示目前室內不適合脫下口罩,因此口罩鬆綁政策範圍,還有待指揮中心宣布。

  6. 2023年4月14日 · 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目前也沒有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加上與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 (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 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住宿式長照機構的住民與訪客等規定也有調整,相關細項說明如下: 4月17日起放寬大眾交通內口罩配戴鬆綁措施. 一、於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 全程戴口罩 。 包括: (一)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詳如附件)。 (二)救護車。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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