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2021年4月15日 · 因為警政體系所謂的「維護治安」策略向來不傾向治本的腳踏實地做事,而是美化數字的治標—也就是「破案率」的數字,追求的不是真相、不是根本之道、也不是程序與實體正義,而是如何「給上級交代」。. 於是基層員警第一時間想到的很有可能不是解決 ...

  2. 2015年6月18日 · 近日社會上發生許多他殺案件檢察官在其中扮演了重要卻少為人了解的相驗工作其權責從判別死因決定是否解剖到判斷是否有人涉及犯罪都在相驗檢察官的權責之中但相驗工作卻僅受內部監督相驗報告書亦不會交付到死者親友手中這人命關天的工作若檢察官不慎行則可能成為司法黑洞。 非自然死亡,檢察官需率法醫師現場相驗. 《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第 1 項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該管檢察官應速相驗。 」也就是只要不是在醫療機構病死或自然死的死者,都必須經過檢察官完成相驗,才能辦理後事。 地檢署每天都有外勤值班檢察官負責處理當天轄區內的相驗工作。

  3. 2016年10月14日 · 11月10日檢 察官偵訊時黃春棋才依附陳憶隆的說法表示徐自強有先下車不知 道他為什麼下車」。 整理簡易兩人供詞矛盾之處如下表: 一定會有人疑惑,徐自強應該就是有做,不然為何會有人緊咬他犯案?

  4. 人審會幾乎由法官組成雖有外部委員但因席次不足沒有人事決策權檢審會全數由檢察官內部自行組成美其名是司法獨立但事實上由於沒有落實轉型正義台灣的法官檢察官升遷容易掌握在年資較高的法官檢察官身上

    • 測謊違失造成冤案,監委樂見政院通過修法
    • 確保被告訴訟防禦權,司法院主張得聲請保全證據
    • 綠委傾向測謊不得當證據,同意檢警做偵查工具
    • 推薦閱讀

    不過,從監察院第 5 屆到第 6 屆,監委王美玉持續關注多起因測謊過程的諸多違失而造成的冤案,也一直緊盯行政院政委羅秉成協調、審查《刑事訴訟法》鑑定部分修正條文進度,得知行政院會終於將《刑事訴訟法》相關修正草案通過,對此表示尊重與肯定。 王美玉表示,為什麼主張「測謊鑑定結果不得作為認定犯罪事實存否的證據」?因為她發現,在監院受理的多起冤錯假案,問題都是出現「測謊鑑定結果」成為司法判案心證的重要依據。 儘管行政院始終堅持,現行實務見解,對於測謊鑑定證據能力的認定,已形成須符合一定要件始得認有證據能力之認定標準,且法官亦不得僅依測謊鑑定之結果作為判斷事實之唯一依據,所以政院認為,《刑事訴訟法》中不宜明訂「測謊鑑定結果無證據能力」。但王美玉指出,現行法官已經不會把「測謊」結果做為「唯一證據」,但當...

    此外,在此次《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中也新增了「被告、辯護人及得為被告輔佐人之人於偵查中得請求鑑定」,司法院主張,當被告及其辯護人於偵查中如認證據有湮滅、偽造、變造、隱匿等情形之虞時,得聲請檢察官為保全證據之鑑定,不服檢察官駁回鑑定之聲請,亦得再向該管法院聲請保全證據;且考量被告於偵查中本得自行就鑑定事項提出書面意見,作為有利己主張之證明,又此書面意見原則上雖無證據能力,但可於審判中提出作為爭執證明力之彈劾證據,足以確保被告之訴訟防禦權。 司法院認為,鑑於實務上認為被告自行委任鑑定人所作成之鑑定書面報告,仍審判外之書面陳述而無證據能力,但又認為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提出之鑑定報告,為傳聞法則之例外,而有證據能力,「恐有違反武器平等原則」之疑慮。

    監委王美玉指出,此一修正條文的最大的意義,就是在處理被告及其辯護人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武器不對等」的問題!就她調查的多起爭議案件實務來看,法官可以自由心證據採用檢方提出的測謊鑑定,或是法官在審案過程中委託調查局進行的測謊,儘管法律中明訂被告有拒絕測謊的權利,但實際運作中,被告為免被法官認定「心虛」,往往無法拒絕法官要求的測謊鑑定;但又從監院的統計來看,若是被告當庭主動向法官要求測謊以自證清白時,結果竟有高達 8 成以上聲請被法官駁回。 因此,她認為,《刑事訴訟法》新增此一條文的目的,就在於讓被告及其辯護人也可以平等地擁有要求測謊鑑定的「發動權」,而不是只有檢警或法官可以提出測謊要求。 對於政院罕見地在司法院版的新增條文後加註「行政院意見」,形同提出「不同意見書」方式將《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送到...

    【精神疾病殺人的悲劇難以避免嗎?】台灣缺乏司法精神病院,陳時中坦言:避鄰效應才是最大難關 愛沙尼亞即將出現第一位 AI 法官,原來台灣 2018 年也討論過這項司法制度 【職災保險法,一部影響近 1/2 台灣人的法律】即使是 4 人以下的微型公司,員工也要受保護! (本文經合作夥伴 上報 授權轉載,並同意 Buzz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原文標題為 〈爭執「測謊鑑定」應否具證據力 司法、行政兩院續至立法院角力〉。首圖來源:freepik @standret)

  5. 2017年7月13日 · 報橘. 她被同一個雇主性侵三次,法官卻質疑看起來「很開心」——台灣人沒有一天忘記虐待移工. CO 肥皂箱 2017-07-13. 【為什麼挑選這篇文章】 在我們的國家,即使移工被強暴了多半也難以成案,會被要求換雇主,或者忍下來。 如果移工被強暴能被台灣司法受理,保存加害者的精液也沒用,你只能當下撕咬他們的陰莖、積極抵抗或者呼叫,要讓台灣人辦案,就是只能用手機側錄下自己受辱的所有影像公諸於世。 這就是台灣。 移工在台灣的案子就是這樣,檢察官的判斷方式如同古早時代的大清律法。 害他們面臨的問題除了被雇主強暴外,還要被我國的體制羞辱。 台灣人沒有一天忘記如何虐待移工。 (責任編輯:余如婕) 文 / 蕭以采. 在大家印象中、以及我實際接觸到的菲律賓人,個性大多樂觀活潑。

  6. 2015年5月29日 · 報橘. 養成制度讓檢察官變成考試機器」,怎麼期待他實踐公平正義? CO 肥皂箱 2015-05-29. 日劇 HERO 由木村拓哉飾演的檢察官久利生公平」,痛恨不公義辦案嚴謹的形象是許多人對檢察官的美好想像圖片來源ETtoday) 本文作者:高宏銘(執業律師、法操共同創辦人,曾任彰化及新北地院檢察官) 台灣的檢察官養成過程,對其日後行使檢察官職權的影響很大,要瞭解檢察官如何處理案件,就要先認識檢察官的養成過程。 國家考試窄門擠破頭 是菁英也是考試機器. 在台灣,必須通過競爭激烈的司法官特考,才有機會擔任檢察官。 司法官特考的競爭有多激烈? 從錄取率只有 百分之 2 左右就可以得知。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