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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姓 名. 任 期. 謝院長瀛洲先生. 民國37年 ~ 55年. 查院長良鑑先生. 民國55年 ~ 57年. 陳院長樸生先生. 民國57年 ~ 61年. 錢院長國成先生.

  2. 張院長知本於38年4月4日接掌司法行政 部部長,新派院長端木愷先生堅辭而未到 任接事。繼派王齡希先生於同年6月接任。 王齡希 民國38年6月 民國41年7月28日 王院長齡希遷台後繼任院長至41年7月28 日病故任所。 馬壽華 民國41年9月6日 民國54年10月16日

  3. 訓政時期. 憲政時期. 組織 [ 編輯] 最高法院組織如下編制: [4] 最高法院院長. 民刑事庭庭長會議. 民刑事庭總會議. 民事庭庭長會議. 民事庭會議. 民事大法庭. 民事庭(第1至8庭)

  4. 新任最高法院院長簡歷如下姓名吳燦. 性別:男. 年齡:67歲.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司法官班第23期結業歷任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現任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檔案下載. 1090331新聞稿 PDF 110 KB. 1090331新聞稿 ODT 58 KB. 發布日期 : 109-03-31. 發布單位 : 人事處.

  5. 最高行政法院 是 中華民國 司法 案件的 終審機關 之一,也是 中華民國 的一級 法院 , 台灣 法界人士通常簡稱為 最高行 。 本院隸屬於 司法院 ,是台灣的 行政法院 之一。 因現今中華民國對民事、刑事事件與行政事件採二元訴訟制度,分屬不同體系( 普通法院 審理民事、刑事事件,行政法院審理行政事件),故與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於審級上不相隸屬,分別為各該事件的 終審法院 。 沿革 [ 編輯] 最高行政法院前身亦可追溯至1914年 北洋政府 所設置掌理 行政訴訟 的 平政院 ,然當時平政院係一直隸於 大總統 之行政機關,不僅受理行政訴訟之審判,且設有 肅政史 ,得糾彈官吏違法事件。

  6. 姓 名. 任 期. 備 註. 1. 王寵惠. 17年11月 ~ 21年01月. 2. 伍朝樞. 21年01月 ~ 21年03月.

  7. 院長啟宸 82.2.27-84.1.21 第11任 葛院長義才 79.9.17-82.2.27 第10任 羅院長萃儒 76.5.16-79.9.17 第9任 褚院長劍鴻 68.6-76.5.16 第8任 洪院長壽南 67.9-68.6 第7任 周院長旋冠 61.8-67.9 第6任 錢院長國成 59.8-61.8 第5任 孫院長德耕 51.10-59.8 第4任 李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