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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通知書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核定通知書 (公告日113年4月12日) 主 旨公告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及110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案件業經核定不寄發核定通知書。. 依 據: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4項及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

  2.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3. 父過世20年來,女長期在外謀生,不知道爸爸留有土地,也沒有辦理繼承登記,累計欠繳地價稅5萬多元。稅務局代女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及地政事務所辦理繼承登記,完成不動產繼承登記程序,已準備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拍賣。

  4. 土地登記1人所有,地上房屋兄弟各持分12,為何無法全部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地價稅?. 更新日期:111-07-15.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文心分局. (臺中訊) 民眾先生來電詢問,房屋坐落基地原為父親所有,父親往生後,土地所有權登記兄持有 ...

  5. 什麼是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新制)? (2909) 更新日期:111-04-06. 我國自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下稱房地合一稅制1.0),房屋及土地出售時應計算房屋土地全部實際獲利並減除已課徵土地增值稅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後就餘額部分課徵所得稅使房地交易所得按實價課稅達到租稅公平。 配合整體健全不動產市場政策,財政部推動修正所得稅法 (下稱房地合一稅制2.0),自110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強化抑制短期炒作之政策目的,同時精進相關制度,回應外界期待。 更多相關資訊.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對機關團體之影響為何? (2915) 113-05-27. 房屋、土地的交易日及取得日應如何認定? (2911) 112-09-11.

  6. 外僑稅務服務. 外僑稅務FAQ.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應如何申報? 更新日期:113-04-22.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一)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除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或取得通常保護令者外,納稅義務人配偶之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惟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見第十題),但仍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果不在同一居留地,可由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合併另一方所得後向其居留地國稅局辦理合併申報。

  7. 綜合所得稅. 柒、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相關問題. 一、基本原則. 1702 我國為什麼要實施最低稅負制? 更新日期:110-10-08. 1.長期以來,我國為達成特定經濟、社會目的,採行各項租稅減免措施。 實施結果,減免範圍逐漸擴增,而減免稅利益並有集中少數納稅義務人之情形,使租稅的公平性受到質疑。 2.全面檢討修正不合時宜的租稅減免規定,係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但因所得稅減免規定分散於30餘種法律當中,欲在短期內全面檢討修正,有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