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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3年12月17日 · 雖然交接給我的小姐還在公司,9 月中才約滿,而且身體狀況不太好,但為了公司業務能順利,我仍勉強答應。 而老闆一直在變動邀約,一再要求延長交接的時間,表示是同意我離職的,我也答應配合,沒有拒絶,依勞基法第 16 條: 繼續工作三個月 ...

  2. 2016年2月15日 · 勞工離職的自由是勞動保護最重要的前提,因為勞動如果不自由就如同奴隷般受到支配。 因此勞基法有別於對雇主片面解僱之事由等限制,對於不定期契約勞工的離職只課予預告期間的限制(§15II)。 但是雇主可以和勞工約定使其放棄這種離職的自由嗎? 勞動視野工作室自2011年開始提供網路勞動法律諮詢以來,接到相當多類似<案例1>用最低服務年限條款之違約金綁住勞工不能離職的案例。 我們都會引用如附表1之最高法院的見解,雇主必須要有提供高成本的專業訓練或支出高額的訓練費用,而且該事業是企業經上沒有他人可以替代之必要性外,約定的期間還必須要有合理性⋯。

  3. 2023年12月10日 · 國際工運與當代社會思潮

  4. 2011年7月21日 · 時間:2011/7/21 16:22 撰稿‧編輯:憶璇 新聞來源: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08548 勞委會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今天(21日)經過多方討論後,最後敲定基本工資調漲5.03%,由新台幣17,880元調漲至18,780元,多加900元;時薪也從每小時新台幣98元調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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