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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稅務局積極透過多方管道聯繫上李女通知有繼承的土地要被法拍李女才得知父親留有近90坪土地又驚又喜並已幫她完成繼承登記考量李女經濟狀況協助分期繳稅保住祖產不被強制執行

  2. 依所得稅法第15條及財政部69.2.12.台財稅第31310號函規定,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夫妻應合併申報,並可自行選擇其一方為納稅義務人;惟申報為「納稅義務人」者決定後,他方即申報為「配偶」之身分。以申報為「配偶」者,與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納稅義務人本人」並未相同,故 ...

  3. 二、 故由例五、例六可知,財產龐大時,可考慮及早規劃利用夫妻間贈與每年贈與稅之免稅額及子女婚嫁贈與,將財產移轉給下一代,以減少遺產及贈與稅之稅賦,惟應注意計算土地移轉時所增加之土地增值稅負擔,以避免增加之土地增值稅較節省的遺產、贈與 ...

  4. 例四:被繼承人何君111年3月1日死亡,遺有土地5筆(死亡日該5 筆土地公告現值總計3,000萬元)、銀行存款200萬元,該5筆土地係何君死亡前3年繼承其父之財產,且已繳納過遺產稅,何君遺產由其配偶及二子女繼承,其稅負如何?解析:一、本案何君之繼承人應納遺產稅額,計算如下:(一)不計入遺產總額 ...

  5. 依據所得稅法的規定,納稅義務人與配偶雙方均有所得時,一定要合併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納稅義務人與配偶一方有薪資所得者,均可就其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以減輕負擔,但仍然必須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填報在同一份申報書內申報繳納,不過在年度中結婚之納稅義務人與配偶,結算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仍可以選擇各自單獨或合併申報。 建議您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軟體辦理申報,申報軟體會自動選擇稅額最低之方式計算。 舉例說明.

  6. 外僑稅務FAQ.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是否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 在年度中結婚或離婚,應如何申報? 更新日期:113-04-22. 這個問題分3點來說明: (一)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除符合民法第1010條第2項難於維持共同生活,不同居已達6個月以上、第1089條之1不繼續共同生活達6個月以上或取得通常保護令者外,納稅義務人配偶之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惟納稅義務人得就其本人或配偶之薪資所得或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見第十題),但仍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 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如果不在同一居留地,可由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合併另一方所得後向其居留地國稅局辦理合併申報。

  7. 線上申辦線上查調電子稅務文件線上稅務試算公示資料查詢電子申報繳稅服務. 書表及檔案下載. 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免費軟體下載繳款書種類及格式. 交流園地. 國稅信箱地方稅信箱網站信箱稅務機關連結. 稅額試算. 稅額試算專區遺產稅稅額試算專區. 境外電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