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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家鈺夫妻實現獲利75萬2920元及擬制性獲利313萬7400元共計389萬320元林家鈺夫妻炒股行為遭到金管會查獲聯合市調處調查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民法所定義擬制」,指將特定事實確定而不考慮真實為何在法條文字中擬制以視為表示。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時,林家鈺夫妻坦承犯罪,並已於偵查時繳回所有犯罪所得389萬320元。 檢察官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夫妻時,法官表示犯後可見悔意,態度甚佳,犯罪所得優先發還被害人或請求損害賠償者,其餘全數沒收,並處林家鈺1年10個月、妻子1年8個月,二者皆緩刑三年,夫妻分別要支付公庫500萬元、250萬元作為緩刑條件,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國安會前高官父子吸金182億! 現金名車皆遭查扣. 準備隨時隨地使用核武!

  2. 林家鈺夫妻遭起訴後已繳回全數獲利。 士林地方法院判處林1年10月、蘇1年8月徒刑,均緩刑3年,支付公庫250萬元。 檢方認為,夫妻雙方違反證券交易法,連續高買拉抬股價與連續相對成交,活絡交易表象。

  3. 林家鈺供稱他自己在網路下單操作並指示妻子配合買入川飛股票直到2018年2月5日被川飛通知變成10%的大股東他才罷手不敢再買賣。 蘇淑幸也坦承,她知道這樣做會影響股價並造成交易活絡假象,但她擔心若不配合丈夫會生氣,所以每天受指示買賣股票 ...

  4. 八方雲集2753創辦人林家鈺坦承2017年高價買入川飛1516股票後就被套牢加上川飛交易量少根本難以出脫導致虧損難以彌補損失2018年他利用個人台新和宏遠證券帳戶在網路下單操作之餘也要求妻子蘇淑幸配合買入川飛股票進行同一投資人左進右出的空頭買賣相對成交行為甚至藉由拉尾盤的方式形成股票向上突破的假現象影響隔天開盤為的就是引誘其他投資人入場達到增加川飛成交量價量齊揚的目的。 經檢方調查,這段期間川飛的股價短短一個月,就從每股15.45元被炒到20.45元、漲幅高達32.36%,成交量從日均量49張增加到680張,夫妻不法獲利達389萬320元。 直到2018年2月5日,林家鈺被川飛通知成為持股超過10%大股東,才決定罷手不敢再進行買賣。

  5. 林家鈺說自己有3位女兒他常向女兒們說不用太能幹但要比別人更善良,「我們何德何能是貧窮的家庭今天能上市真的要感恩一路以來幫助我們的貴人林家鈺透露當年想加盟八方雲集有幾項規定第一個就是要35歲以上中年失業才能加盟第二個則是要親自經營,「因為這樣才能幫助到更多窮人。 他也坦言,掛牌後背負更加沉重的壓力,上市固然開心,但最開心的是,只要看到加盟主開店,兩夫妻忙得揮汗如雨,店內生意非常好,就知道又幫助一個家庭站起來了。 「八方真的沒想賺很多錢,只是想幫助更多窮人。 」林家鈺說,自己真的不在乎股價多少,是著眼長期,能幫助人就是全世界最開心的事情。

  6.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8日電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與妻子涉嫌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獲利389萬餘元士院審酌林家鈺夫妻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今天判林1年10月徒刑林妻1年8月徒刑均緩刑3年可上訴士林地方法院指出林家鈺夫妻破壞證券市場交易機制混淆投資人判斷及市場供需價格侵害善意投資人權益但2人偵審期間坦承犯罪林男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389萬320元。 合議庭認為,林家鈺夫妻坦承犯行,堪認有悔悟之心,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高買證券罪判處林1年10月有期徒刑、林妻1年8月徒刑,均宣告緩刑3年,各須支付公庫500萬元、250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家鈺於民國106年間買入上市公司「川飛能源」股票,至107年間受有虧損。

  7. 檢方查出林家鈺是富御投資公司監察人妻子蘇淑幸則擔任董事長兩人明知川飛從2015年起淨值下滑且現階段沒有利多題材竟為了出脫2017年底高價買入套牢的股票竟利用川飛股本小股價低及每日成交量較少的特性來炒股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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