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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首件國民法官指標個案,檢辯不對等下的結果. 從新北地院的殺夫案,到全國第二件的台北地方法院 酒駕致死案 ,都反映出勢單力孤上陣的辯護人後者律師為2位),對上 經過嚴密訓練的檢方團隊 ,雙方所掌握的資源懸殊、對整套制度的熟悉程度也有落差 ...

  2. 2023年10月27日 · 林孟皇迎戰檢辯不對等劣勢──下流正義看國民法官審判及律師調查權. 國民法官新制上路後幾起判決引起各界質疑律師是否有效辯護。. 究竟在訴訟中律師應扮演什麼角色?. 擁有哪些權限與義務?. 改編自偵探小說的美劇《下流正義》(The Lincoln ...

  3. 2019年12月18日 · 第九屆第八會期立法院依國會慣例,因適逢大選,於18日至30日停會, 31日復工,便是會期最後一天。. 程序委員會通過民進黨團提案審查4案: 《反滲透法草案》 、《營業秘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法第251條及第313條條文修正草案》、《國立大學 ...

  4. 2023年7月20日 · 6月16日民進黨主席室主任周威佑左起)、副祕書長楊懿珊與性平部主任李晏榕在中央黨部召開性平事件調查結果暨性騷擾防治措施改善說明記者會說明第二波性平調查結果並向社會致歉。 (攝影/林彥廷) 經過了5年,台灣的媒體環境並未有大幅的改善。 然而,#MeToo運動出現了。 不少評論者與國內外媒體將之歸功於Netflix影集《人選之人》。 不過,揭發民進黨包庇性騷擾的陳汘瑈 受訪表示 ,她完全不是因為《人選之人》才出面揭發,雖然該影集確實提供她情緒的出口。 確實,《人選之人》對性騷擾現象的呈現映照了現實上的案件,「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這句經典台詞召喚出對騷擾者究責的公眾支持,但真正使得許多被害者現身說故事、催生#MeToo浪潮的關鍵,恐怕是事件的時機形成了民進黨必須處理的政治危機。

    • 修法討論1:申訴依賴公司自治常失靈,是否應有「外部申訴制」?
    • 修法討論2:職場是否能比照校園性騷擾,設立通報制度?
    • 修法討論3:性騷擾被害人往往非第一時間報案,申訴時效是否要調整?

    修法首要需補上的漏洞,是《性工法》申訴制度缺乏外部機制介入的現狀。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處倡議組組長郭育吟代表組織受訪,提出應修法讓勞工局也有裁罰性騷擾行為人的實質權力:第一階段被害人向公司申訴後,若對結果不滿意,第二階段可直接向勞工局申訴,並請勞工局針對行為人進行實質的個案調查與罰鍰。 郭育吟表示,可規定公司性平調查至少需一位的外部委員參與、也要求委員具備的專業和性平素養;公司另應有心理諮商、法律諮詢等資源,提供給被害人。勞動部可以仿照衛福部、教育部,搜羅具有處理性騷擾專業的專家,建立人才庫,當企業需啟動性平流程時,就從其中聘請專家。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郭玲惠則提醒,讓勞工局對行為人罰鍰不一定能解決問題,因為對部分行為人來說,罰錢沒用,如調職等工作調整,才真的有意義,企業無法迴避內部處理的...

    郭育吟分析,「目前的法令是公司做完調查僅『備查』,當事人只要不繼續往上申訴,主管機關就不知道。」相對於校園性騷擾是有疑似案件就通報地方教育局,她認為,職場性騷擾或許不用做到這程度,但可規定公司一旦受理申訴案,就要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便可以掌握今年有多少企業有人申訴、最終成立或不成立,做通盤檢討。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張晉芬則提出反思:建立通報機制,也有可能令某些主管更傾向吃案。張晉芬2018年曾在數間醫院內進行有關性騷擾的研究,調查3,000多位護理人員是否知悉職場內曾發生的性騷擾、後續如何處理、加害人是否受到處分。結果發現,知悉有職場性騷擾發生者近千位,將近一半都表示性騷擾事件後來「不了了之」。張晉芬主張,應明文規定公司必須公布有性騷擾事件發生與最終懲處,讓大家都知道性騷擾是有後...

    律師莊喬汝直言,一些情節嚴重的性騷擾,對被害人來說是嚴重的心理創傷,「6個月絕對不足以讓一個人從驚嚇,到創傷,到有能力去提告訴,」很多被害人因此喪失救濟管道。莊喬汝提到,在刑事部分,過去已有討論,是否要將性騷擾罪改為非告訴乃論,就不受6個月時效限制,而享10年追溯期。 但性騷擾的犯罪樣態多元,許多不同情節輕重的個案也可能遇到相同困境。社工督導鄭舒容和我們分享實際服務案例,有人是一年前看病時遭性騷擾,當下因沒證據選擇隱忍,但又因這一波#MeToo運動被觸動,才打來向鄭舒容諮詢是否能用法律維護權益;有人是去年在公共場所被故意觸摸臀部,觀察一段時間,赫然發現行為人是慣犯,也襲擊他人,故站出來提起性騷擾罪告訴,但這些個案受害時間都已超過法定時效。 郭育吟提到時效訂立的難點:性騷擾證據搜集不易,若時效...

  5. 2023/9/3. 文字. 黃致豪. 攝影. 彥廷. 責任編輯/張子午、黃鈺婷. 人權. 時事. 司法. 國民法官. 在台灣與法律議題相關的戲劇創作中, 《我們與惡的距離》 以及近期 《八尺門的辯護人》 或許可以說是在同類型戲劇當中,相對叫好且叫座的。 不知情的人,說不定甚至在看完了戲劇之後會誤認為:像王赦、佟寶駒那樣的辯護人,以及他們行使辯護權的方式,在刑事司法程序當中屬於常態。 事實上並不是。 那樣向法院據理力爭、四處奔走調查的辯護人確實存在,但不是多數。

  6. 2016年11月24日 · - 報導者 The Reporter. 婚姻平權吵什麼? ──哪些法條修改? 影響了誰? 10月底, 同志大遊行 吸引了超過8萬人上街,彩虹旗飄揚台北天空,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台灣最接近婚姻平權的一刻;不過隔了2個星期,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婚姻平權草案,反對同婚者動員2萬人包圍立法院,阻撓議事進行,婚姻平權之路顯得崎嶇。 什麼是婚姻平權? 婚姻平權草案究竟修改了哪些法條? 影響了誰? 為什麼正反雙方爭論不休? 「保護弱勢! 反對黑箱! 」11月17日一大早,立法院前聚集了上萬名白衣民眾,他們舉著「婚姻家庭,全民決定」的牌子,面色凝重地喊著口號,堅持為下一代幸福而戰,要求政府不應破壞家庭制度,部分民眾甚至一度衝入立法院內,試圖阻撓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議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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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智群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