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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近期陷入論文抄襲案的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7月24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舉行記者會表示其碩士論文是原創絕無抄襲」,題目發想在先研究大綱在先研究設計寫作也在先並展示相關論文資料。 (攝影/中央社/王飛華) 2022/7/31. 文/蕭孟芳(現任職於紐西蘭北地旺格雷醫院,曾任國防醫學院預防醫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陽明大學醫學院醫學系熱帶醫學研究所教授兼所長,國防醫學院醫學系、英國倫敦大學衛生及熱帶醫學院臨床熱帶醫學碩士、英國倫敦大學衛生及熱帶醫學院感染症免疫學哲學博士);責任編輯/黃鈺婷. 出版. 時事. 教育. 科學. 科技. 2022/7/31.

    • 抄襲的時間判定:應以「第一版」日期為依據
    • 缺乏足夠法源保護,釐清事實、調查難確實
    • 只罰學生、卻對指導教授「超級友善」的法規
    • 重探研究的本質:求「新」才是原始初衷

    兩篇文章如果有相當程度的雷同,那一定有一篇是抄襲的。但是「誰抄襲誰?」就是個難決的問題。事實上,未必公開出版時間較早的一定是「被抄襲」的一方,因為一篇學術論文的完成通常得經年累月,如果還需要經過同儕審查的過程,那公開發表的時間會遲於完稿的時間;若是一篇論文投稿的過程一波三折,不是一投就中,而是被不同期刊拒絕了幾次之後才找到安身立命之所,那麼要從各種公開的收稿、審查、發表的時間紀錄來推測完稿時間就更難。 碩士論文也是。以台灣的修業年限來說,一本論文從主題發想、資料收集、實驗或調查工作進行、結果分析到最後的綜述討論,整體時間花費通常需要1年以上,超過2年也是常見的情況。而在1、2年內不斷的增減修改中,哪些段落是在哪個時間點完成的,是無法從論文的完稿日期看出;若是要判斷兩本論文是誰抄誰,實務上來說...

    雖然「第一版」出現的時間點認定,於幾乎都是用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書寫的時代,在技術上並不是件難事,關鍵的證據應該都存在雙方的電腦、電子郵件信箱或是雲端硬碟裡;只要請資訊相關專業人員來判定檔案內容的修訂歷程、檔案內的各種相關紀錄是否有被變造過,就可以得到客觀的結果。 但實際的困難是,即便依《國立台灣大學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16條: 若是作者以「隱私權」為由,不肯把整部電腦搬過去、電子郵件信箱與雲端硬碟全打開供調查單位檢視,只願意自行拷貝或列印出單一檔案給調查單位,這樣能說「被檢舉人或相關利害關係人拒絕配合前項之要求」嗎? 即便作者使用的是公家的電腦,根據第17條: 但是財產上屬於公家的資訊設備內之私人檔案,財產管理單位是否有權在作者不同意的狀態下,打開這些不知與案情有無關...

    發表到國際期刊的論文如果出問題,列名的作者都需要擔負責任,因為所有作者都是屬於「合作」的關係,在身分上是平等的,有差別的只是貢獻度。 但碩博士的論文如果出問題,「照理說」,指導教授應該要擔負較大的責任。因為論文是學生「學習」的過程,所以指導教授有義務關照這本論文的所有細節,提醒與教導學生學術倫理規範。如果學生的論文抄襲造假,不管是否是學生刻意隱瞞,指導教授都難辭其咎。更遑論指導教授知情、默許甚或主動引導學生抄襲或造假,那是不適格的教師,必須要有所懲處。 回到法規面,若檢視台大的《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通篇顯示不管學生犯了抄襲、舞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該罰的都只有學生;條文中提到「指導教授」的只有第8條: 就「說明」,然後,沒事。 若再檢視《國立台灣大學...

    最後,我想給廣大的研究生們建議。「研究」的英文是「research」,本質上,是要發現新的現象、發明新的東西、談出新的想法。而再怎麼有名的學校,規模再怎麼大的實驗室、名氣再怎麼大的指導教授,都沒有辦法窮究所有新的事物。 所以作為一個研究生,也要常常給自己一個「re-search」,重探的機會,停下來想一想:對人生或是對學術研究,更遠一點的想法是什麽?是不是非得這個主題不可?是不是非得跟隨這個老師不可?也要常常「re-search」自己追求「新」的原始初衷是否還在?如果心境已經隨時間而轉,適時地轉個身,不一定要執著在研究這條路上,也許可以得到更精彩的收穫。

  2. 2021年11月17日 · (攝影/彥廷) 兩個月來,《報導者》團隊訪談多位交友及投資詐騙受害者,有的人剛被騙一個多月,有的人談著心裡需要一些活著的理由,有的人再也無法信任別人,也有人談復仇。 這個社會對於「詐騙」知道的還太少,能開口的人只是冰山一角,多數只剩沉默。 也有一人,決定讓更多民眾看見詐騙圈套:寫部落格,或組隊創互助組、開發聊天機器人,與近千位受害者彼此自救。 他們說,或許最好的「復仇」,是回家後擁抱親友、把自己的生活過好。 更新:詐騙手法再進化,留心以本文內容「反詐騙」為名的「二次詐騙」 《報導者》2021年11月推出交友詐騙專題,本文受訪的當事人在歷經詐騙後,將自身痛苦轉化為動力協助他人,避免有人持續受害。

  3. 2018年2月26日 · 王立柔. 攝影. 余志偉. 法官真的都不願意改革嗎? 他們自己如何看待冤案? 其實,也有不少法官想過人民為什麼生氣,且常常為司改議題大聲疾呼。 《報導者》訪問高等法院的錢建榮、孟皇法官,與某地方法院的A法官,談談他們如何看待冤案以及法官的究責問題。 以下為記者整理訪談內容,以第一人稱口述方式呈現: 報導者(以下簡稱報):許多冤案纏訟10幾年,由幾十個法官一再鞏固原審判決。 法院這個環節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錢建榮(以下簡稱錢): 沒有無罪推定的心態。 大部分法官都認為檢警不會冤枉人,很多老法官也怕判被告無罪,自己會被認為風紀有問題。 孟皇(以下簡稱): 我來高等法院2年多,被我翻案的非常多,也都是年輕法官判的,所以除了年紀和經驗,有更根本的問題。

  4. 2016年6月7日 · 李雪莉. 攝影. 余志偉. 中國. 移工. 他們可能是台灣史上受過最完善教育的一代,卻因制度缺失,成了學術的吉普賽人。 他們西進中國,但「中國高薪磁吸人才」的真相,卻是沒有誘人高薪、只有高壓競爭的環境現實。 沿著安靜陳舊的長廊,跟著黃宗昊走進上海交通大學的宿舍,4坪侷促的空間,單人床、書桌、小衛浴,塞滿上千本書的書架。 在這裡,他生活了3年。 做為全中國排名前10名高校的講師(相當台灣的助理教授,註1 ),他並沒有享受到媒體所說的西進中國高校的甘甜。 6,000元人民幣的月薪(相當新台幣3萬元,以下以人民幣計),在物價比台北高的上海,顯得吃緊。 上海交通大學講師黃宗昊課後與學生走在校園。 (攝影/余志偉)

  5. 1896年,德國精神醫師 克雷佩(Emil Kraepelin) 發現有一精神病患,常出現幻聽、幻覺、思考混亂的特質,因為患者大半在青春期開始發病,並隨年齡增長控制力逐漸退化,於是將它命名為「早發性失」(Dementia praecox)。 在歷史上,包括畫家梵谷(Vincent Van Gogh)、德國作曲家舒曼(Robert Schumann)、英國女作家 吳爾芙(Virginia Woolf)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約翰.奈許(John Nash) 等,都患有此疾。

  6. 2022年10月29日 · 具體內容包括 : 廣義流域概念下的河川治理、水資源管理、地理、景觀、生態、氣候變遷、建築、空間、產業、宗教、生活、人物等等,呈現歷史轉折與時代變遷的多元樣貌,兼具考古、考現與提問未來的理性和感性敘事。 2022Mattauw大地藝術季. 展期 | 2022年10月15日(六)~2023年1月29日(日) 地點 | 總爺藝文中心、171市道沿線區域. 總策展人|龔卓軍. 分區策展人|Nakaw Putun、吳克威/蔡郁柔、沈昭良、林芳宜、洪淑青/龔義昭/郭嘉羚、洪榆橙/楊志彬、陳冠彰、黃瀞瑩. 協同策展人|羅健毓. 顧問|丘如華、曾旭正. 更多活動訊息|請上 2022Mattauw粉絲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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