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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高檢察署特檢組 (已裁撤)起訴指控林益世201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並在行政院秘書長的2002年期間向地勇索賄8300萬元未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此外林益世尚有1580萬元的不明財產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北地院認定林益世只是向中鋼和中聯經營階層恐嚇,並非直接施壓中鋼大股東經濟部,不構成貪污罪,依刑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7年4月徒刑。 檢方、林益世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2.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收賄6300萬元歷審都判決有罪高院更一審今年6月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判刑4年10月徒刑檢方不服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林益世涉收賄重罪被判刑有高度畏罪逃亡之虞且已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裁定今 (16日)起,將林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高院更一審裁定書指出,林益世因涉嫌貪污案件,且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因此高院審理期間,裁定自2020年4月16日起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自2020年12月16日、2021年8月16日、2022年4月16日起,各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3. 太報. 更新於 04月16日04:38 • 發布於 04月16日04:38 • 侯柏青. 已追蹤. 前國民黨立委林益世在妻子彭愛佳陪同下到高院出庭。. 資料照。. 侯柏青攝. 前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涉收賄6300萬元纏訟多年歷審對貪污見解迥異最高法院大法庭去年統一見解採附條件實質 ...

  4. 檢方當年起訴指出林益世於2010年擔任立委時涉收陳啟祥70歲行賄6300萬元2012年連任立委失敗同年2月他轉任行政院秘書長涉嫌以幫助地勇與中鋼續約為由再向陳男索討8300萬元陳不願付錢更不堪林益世獅子大開口2012年6月向壹週刊投訴踢爆此事林益世一概否認宣稱歡迎將錄音帶交給檢調讓他一刀斃命」。 ( 顯圖由中央社授權提供 ) 查看原始文章. 前國民黨立委林益世被控2010年於立委任內,向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施壓中鋼賣爐下渣給地勇。 2018年最高法院...

  5. 最高檢察署特檢組 (已裁撤)起訴指控林益世2010年擔任立委期間涉嫌協助地勇公司爭取中鋼持股的中聯公司轉爐石契約及其下游中耀企業爐下渣契約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並在行政院秘書長的2002年期間向地勇索賄8300萬元未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賄罪此外林益世尚有1580萬元的不明財產觸犯財產來源不明罪。 台北地院認定林益世只是向中鋼和中聯經營階層恐嚇,並非直接施壓中鋼大股東經濟部,不構成貪污罪,依刑法的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7年4月徒刑。 檢方、林益世均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6. TVBS. 更新於 2023年03月02日09:27 • 發布於 2023年03月02日09:27 • 李昱菫. 林益世貪汙案纏訟10年。 (圖/TVBS資料畫面) 2012年時任國民黨副主席及行政院祕書長的林益世被控在擔任立委期間以協助中國鋼鐵公司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續約為由涉嫌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索取賄款金額6300萬元相關案件日前高院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機會犯恐嚇得利罪判林益世4年10月有期徒刑案件上訴最高院但歷屆審判見解有歧異由大法官作出統一法律見解2日裁定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為關說請託或施壓等行為實質上是運用其職務或身分地位之影響力,使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公務員職務受賄罪之職務上行為。

  7. TVBS. 更新於 04月16日04:09 • 發布於 04月16日04:09 • 潘千詩. 林益世。 (TVBS資料畫面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十多年前因涉嫌向爐渣業者收賄6300萬元更一審認為林益世合約非立委職務上行為以較輕罪名判處4年10月引發議論後因最高法院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實質影響力更一審被撤銷發回。 林益世聲請更二審法官迴避遭高院駁回,林抗告,最高法院駁回抗告確定。 特偵組(已解散)指控,林益世2010年任立委時,收受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6300萬元賄賂,進而協助地勇取得爐下渣原料轉售及承購中聯公司的轉爐石合約;2012年行政院秘書長任內,再向地勇索賄8300萬元未遂。 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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