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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7日 · 林金貴涉嫌10年前一起計程車殺人事件,但警方當年僅憑目擊證人口供循線逮捕他,如今他的辯護律師團提出新證據,透過他在案發前拍攝的大頭照,以及專家分析監視器畫面的意見,主張他不是兇嫌;法院認定足以動搖原判決,裁定准予再審。 林金貴案小檔案(製圖/黃禹禛) 蔡晴羽是林金貴案再審聲請狀的主筆律師,與她一同調查的成員還有羅秉成律師、冤獄平反協會成員羅士翔、台大科法所學生周慶昌與蔡惟安。 2014年9月,羅秉成在台大法研所開了一門「冤獄救援實錄」的課程,蔡晴羽、周慶昌和蔡惟安都是修課學生,在課堂上接觸到林金貴案,並進一步投入救援。 他們究竟如何走到聲請再審成功的呢? 蔡晴羽回想當初救援小組分頭找線索時,竟忍不住大笑。
2019年7月27日 · 【林金貴案再審】天使藏在細節裡 「冤案救援就是,你會變成逼自己要從另外一個視角,回去看自己過去做的每一個決定、每一個辯護策略,因為你等於是從事後的觀點去回推。
2018年5月21日 · 【林金貴案再審】天使藏在細節裡 「冤案救援就是,你會變成逼自己要從另外一個視角,回去看自己過去做的每一個決定、每一個辯護策略,因為你等於是從事後的觀點去回推。
- 審判長喊累:法治教育要速成非易事
- 「別讓國民法官負擔太多」的衍生爭議
- 檢辯雙方「作秀」的疑慮
- 國民法官制度能否「拓展真實的極限」?
當6位國民法官加入審判,3位職業法官的工作就變得繁複。其中,「審判長」的角色最為吃重,除了本來就要指揮訴訟,現在還必須耐心引導國民法官,想辦法在短時間內用白話、親民的語言,對他們解釋刑事審判基本原則、程序問題以及一些相關法條、專有名詞等。 除了一開始的審前說明,在審判過程中,每進行到一個段落也都會暫時休息,全體法官移動到評議室裡進行「中間討論」,此時國民法官可以盡情發問,再由職業法官來釐清他們對於法律程序或者法律實體規定所產生的疑惑,大家也可以交換意見。 新竹地院模擬法庭審判長黃美文則說,連續兩天模擬下來,她實在有點分身乏術,一方面要照料國民法官,一方面又要盡到自己本身的審判職責,但前者難免妨礙後者。她坦言,在這次的模擬法庭上,她無法像自己平常開庭那樣,緊咬所有她認為的案情細節。 「可是這只...
談到這裡,勢必就會回到「陪審制VS.參審制」的問題。國民參審制度所受到的質疑和批判有一部分來自於陪審制倡議人士,他們認為,參審制的設計根本上就有問題。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辦人鄭文龍表示,審判確實需要法律技術,但也有法律技術以外的東西,而「量刑」就屬於法律技術的專業,陪審制的分工正是把這塊交給職業法官,其他由陪審團進行。以美國的陪審團制度來講,職業法官只是類似司儀的角色,在法庭上維持程序,案子有罪與否完全交給陪審團認定,接下來要判處多少刑罰,才交回職業法官來決定。 「量刑是很精準的系統,陪審員是沒辦法。陪審員強是強在哪裡?他的社會經驗,還有他的是非觀念。所謂『事實』(的認定)沒有專家,我今天要搭幾號公車、要去哪,我每天都要做判斷。」 但這個論點也不是完全沒有爭議。 「我覺得『事實認定』跟『法律適...
此外,國民參審制度採取「卷證不併送」,意即所有法官都在審判當天才第一次拿到卷證,也就是由檢方出示的證據、案件資料。但生平第一次看到這類資料的國民法官,真的能迅速看完並吸收嗎?開庭時會不會搭配卷證來審理? 這也是另一個國民參審制度被質疑的問題──若國民法官較注重法庭活動而非卷證,加上國民參審制度又要求檢辯雙方必須將爭點精簡化,恐怕檢辯雙方為了讓法庭活動變得活潑、吸引國民法官的注意和理解,就以訴諸情感而非訴諸理性、訴諸法律的方向去辯護與論告。 但鄭子薇擔憂,「如果訴諸情感,比雙方口才、PPT(電子簡報)做得最漂亮,誰最能打動人心,那就是演講比賽而已,那為什麼一個被告或案件的命運要繫諸檢辯雙方誰的口才比較好、誰比較會做PPT、誰比較有親和力讓素人聽他講話?」 換句話說,當許多人在討論國民參審制度時...
新竹地院模擬法庭審判長黃美文更提出她的觀察,擔心國民法官到底會不會依據卷證來審判。她指出,在新竹地院模擬法庭上,當律師替打人的被告辯護時,突然說出「被害人先朝被告丟水瓶」,國民法官就立刻開始追問水瓶的材質,立刻就被拉走了,但這根本是證據裡沒有的東西。 不過,雲林地院模擬法庭受命法官王子榮就沒有這麼悲觀了。儘管他認為要對國民法官解釋許多法律知識並不容易,而且所有法官又都是當天才拿到卷證,但正因為這樣,有機會突破過去的盲點。王子榮說,職業法官過去總是早早拿到卷證,先讀得很細、很熟,等到真正開庭、進入交互詰問後,常先入為主覺得「卷裡沒有這個」,某種程度上忽略法庭活動。 王子榮也說,把焦點放在法庭活動,不代表就忽略卷證,或者說,就算檢察官、律師夾敘夾議,導致有些地方可能誤導國民法官時,那就是職業法官...
2018年2月26日 · 林孟皇則是2017年開啟蘇炳坤案再審的合議庭法官之一,曾著《轉型正義與司法改革》等書,2013年曾為林益世案爭議自請評鑑,雖然法律見解不屬於評鑑內容,司法院的法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沒有受理,但林孟皇是第一個主動嘗試、宣示願在制度內接受檢驗的
《徐自強的練習題》台灣|2017. 入圍第54屆金馬獎:最佳紀錄片. 紀岳君,紀錄片導演、製片。 長期以影像參與社會運動,關注都市拆遷、都市原住民、農業、環境、勞工、獨立媒體、司法人權等議題,並參與發展網路影像傳播的協同工作,希望透過民間社會力量改變傳播方式。 2012年5月19日凌晨,黑暗無盡,雨不停歇,死刑犯徐自強從看守所走出來,媒體等候多時,大陣仗上前,團團把他圍住,他是 速審法 生效後,首位被釋放的嫌犯。 儘管暫時獲釋,他在前一天的更八審宣判,被判定參與房仲業者黃春樹的勒贖殺人案,刑責是無期徒刑,徐自強眼前仍是不見天光的纏訟之路。 這是導演紀岳君第一次拿起攝影機拍攝徐自強,他避開搶拍的媒體,找到空檔,捕捉下徐自強臉上的迷茫。
2021年1月24日 · 1998年10月11日凌晨,19歲青年林清岳因不滿父母管教及欲謀取財產,夥同5名友人在林口自家獨棟住宅亂刀砍死親生父母;此一滅門血案,震撼上世紀90年代的台灣社會。 當年審理此案、目前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的黃瑞華曾在 2015年模擬憲法法庭 中,回憶自己審理「林清岳弒親案」的掙扎經驗: 「林清岳生活長期放蕩、殺害父母手段兇殘,案件震驚社會;但法庭中的林清岳低著頭、看起來相當痛苦。 她揣想自己若是林清岳,即使回到社會上,想必也活不下去。 於法庭中直視被告的片刻,法官似乎感同身受那個被社會各界痛斥為逆子、冷血殺人犯、甚至 魔鬼化身 的被告身為一個人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