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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更新日期:111-03-03. 不拋棄繼承,而運用協議分割遺產之方式分配被繼承人遺產以節省稅負。. 例一:. 被繼承人林君於111年1 月7 日死亡,配偶尚未過世,膝下2男2女皆已成年,其中次男不幸為重度身心障礙者。. 林君辛苦多年擁有土地甲、乙、丙、丁4筆,公告 ...

  2. 3516 被繼承人死亡前5年內繼承的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及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的財產,可以按年遞減扣除遺產價額課稅之規定,其要件為何?. 更新日期:113-01-03. 要適用這2項規定的前題,必須是繼承的財產已經繳過遺產稅了,才可以不計入或按年遞減 ...

  3. 更新日期:113-01-03. 被繼承人生前未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檢附相關文件自遺產稅額中扣除,例如:. 1.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發生之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其生存期間佔課稅期間之比例(地價稅之課稅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房屋稅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 ...

  4. 3301 遺產中之農業用地減免遺產稅之規定如何?. 更新日期:113-01-03. 1.遺產中的農業用地和地上的農作物,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作農業使用,可以扣除土地和地上農作物價值的全數,免列入課稅。. 但是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5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 ...

  5. 3113 被繼承人於民國38年6月14日以前死亡,是否要申報遺產稅?. 更新日期:112-04-27. 民國38年6月14日以前死亡的遺產稅案件,一律免徵遺產稅和免辦遺產稅申報。. 辦理繼承登記時,不用檢附遺產稅相關證明書。. (財政部83.2.24台財稅第831584491號函).

  6. 310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何謂「經常居住我國境內」及「經常居住我國境外」?. 更新日期:112-04-27. 經常居住我國境內係指下面2種情形之一:. 1.死亡事實發生前2年內在我國境內有住所也就是有戶籍登記的人。. 2.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但有居所而且在 ...

  7. 更新日期:113-01-03. 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時價為準,被繼承人如果是受死亡宣告的,以法院宣告死亡日的時價為準。. 上面所說的時價,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以評定標準價格為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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