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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防疫政策,教育部宣布自111年10月13日起,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全國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 幼兒園、補習班及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一)自主防疫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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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3年4月17日 · 依教育部最新公告放寬校園室內帶口罩的規定不論是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或補習班在室内室外皆不再強制要求戴口罩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學校健康中心等特定場所仍需依規定配戴口罩自4月17日起公共運輸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將放寬為不強制但建議配戴」。 此外,若處於以下特殊情境,也建議配戴口罩: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 (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 放寬校園口罩規定並非要求全面脫口罩,可由老師、學生自行決定是否脫口罩,雙方互相尊重即可。

  3. 2023年3月10日 · COVID-19疫情幾經變化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教育部最新的制度自112年3月6日起各級學校的學生教職員工因應疫情趨緩校園內佩戴口罩政策解禁於室內實施自主佩戴口罩」,惟校園內健康中心校車接駁車內仍依規定應佩戴口罩此外也將搭配指揮中心所公佈自3月20日起實施的防疫鬆綁新制調整教師與學生的請假規定。 關於防疫假別、確診(或快篩陽性)的出勤規定,《 104職場力 》都為您整理相關訊息。 文/《 104職場力 》 本文目錄(點選連結可快速跳至該章節閱讀) 3/6起各級學校實施「校園口罩鬆綁」,師生可自行決定教室內是否佩戴口罩. 「校園口罩鬆綁」新制度,常見問答. Q:只要到學校,就是全部不用戴口罩嗎? 我可以繼續戴著嗎?

  4. 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因同住家人確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依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須採行居家隔離自主防疫措施教育部配合現行指揮中心防疫政策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將自111年10月13日起自主防疫期間得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到校上課上班說明如下: (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不到校上課上班。 (二)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居家隔離期間,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5. 校園口罩佩戴規定. ()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校園室外環境得免全程佩戴口罩校園室內環境得自主佩戴口罩惟如健康中心校車校園接駁車等比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列指定場所 (醫療照護機構公共運輸)之規定仍應戴口罩。 (二) 若學校考量教學需求,得經與學校師生充分溝通並取得共識後,可於具特殊性場域或授課有相關需求時,學校得自行決定採取佩戴口罩措施。 二、校園場域清消及管理. (一) 教室及各空間室內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 校內相關空調設備請於開學前完成清潔消毒工作,學期期間視使用狀況,與中央空調系統的進風口與出風口、冷氣主機濾網、吊扇及其他風扇定期清洗及消毒。

  6. 2022年10月6日 · 教育部長潘文忠於防疫記者會表示9月12日起實施校園防疫新制將以確診者為核心不再進行全班停課 ,同班同學及教師若 快篩陰性無症狀則可繼續上課 。 各校快篩試劑安全庫存量也將提升,確保準備量充足。 學生如有身體不適就可請防疫假詳細規定如下高中以下含幼兒園校園防疫新制. 實施時間9月12日起。 確診或快篩陽性 : 7天 居家照護 ,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 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的 同班同學及教師 , 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 ,如有症狀應速就醫, 不再進行全班停課。 與確診者(及快篩陽性個案) 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 (如社團活動),學校提供1劑快篩試劑,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就醫。

  7. 教育部說明校園因應COVID-19防疫授課方式調整實施原則. 發布單位:教育部 聯絡人:新聞組. 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確診個案為核心教育部針對校園實施授課方式進行調整自111年5月8日起取消原全校1/3或10班以上班級有確診者或密切接觸者得實施全校暫停實體課程規定但學校仍可考量運作量能因應調整學校授課方式並通報主管機關備查。 針對5月8日起調整後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壹、國小及幼兒園階段. 一、考量疫苗施打尚未普及,確診個案如「確診前2日內」曾到校上課,其所屬班級之同學與導師(國小以下同班同學),全班暫停實體課程3天,並由學校提供1人1劑快篩試劑。 二、招收國小以下學童之安親班與課後照顧中心比照辦理,但其學生所需之快篩試劑由學校發放,不重複提供。

  8. 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校園,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COVID-19 疫苗接種規範及措施,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 本部規定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90 查詢下載。 二、來賓、家長及訪客,經學校及幼兒園認定有入校( 園)必要者,入校時應採實聯制、體溫量測、手部衛生及全程佩戴口罩。 三、具有COVID-19感染風險者,不可入校(園)。 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人員,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公告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規定及「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規定辦理;無症狀者,可正常生活、上班上課,惟應落實本機制之配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