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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敬鵬工業平鎮廠火災 是指在2018年4月28日位於台灣桃園市平鎮區的敬鵬工業平鎮三廠的 工業火災 (英语:Industrial fire) 。 火勢起於晚間9時26分,4分鐘後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接獲報案,桃園市政府消防局第四救災救護大隊山峰分隊代理分隊長蘇文遠率隊最先趕到現場並暫時兼任現場指揮官,並下令進入廠區救援,隨後桃園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調度48輛各式消防車輛、244名消防隊員至現場支援灌救,9時45分火警升為三級 [1] 。 晚間9時53分廠房內突然發生爆炸,指揮官立即呼叫廠內9名消防隊員緊急撤離,惟僅2名順利脫困,另7名消防隊員失聯,11時火警進一步升為四級 [1] 。 最終造成6名消防隊員 殉職 ,1名消防隊員重傷,2名泰國籍移工死亡。

    • 2018年4月28~30日
    • UTC+8
    • 8人
  2.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 (又稱 亞洲保齡球館火災 ),是一場發生在2015年1月20日的 台灣 火災 。 2015年1月20日凌晨2時, 桃園市 新屋區 中興北路101號新屋保齡球館火災, 桃園市政府消防局 緊急派出84人搶救2時52分鐵皮鋼架的2層樓建築因發生 閃燃 ,突然燒塌,6名消防隊員殉職。 [1] [2] 其建築物的1樓是亞洲游泳池、2樓是保齡球館。 該建築為20年 違建 ,等級本為30天內必須拆除的「A1-A4」等級被塗改成「非供公眾使用」的A7級或是「無立即拆除必要」的B級,過去6年來28次安檢僅1次沒過 [3] 。 起因. 變電箱爆炸起火。 [2] 殉職消防員列表. 生還逃出火場的消防員. 水帶停水扁掉後,仍在火場裡的6人因煙霧迷漫與現場障礙物太多互相失聯。

    • 2015年1月20日
    • 2時2分(UTC+8
    • 變電箱爆炸起火
  3. 事故發生於臺灣時間4月28日晚上9時26分位於桃園市平鎮區的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因不明原因起火因存放2000公升柴油再加上存放大量化學藥劑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動員28輛消防車2輛救護車前往救災火舌迅速向廠房兩旁竄出一路延燒到5樓由於現場火勢猛烈加上全面燃燒警消為防止火勢蔓延緊急布置水線灌救並清查工廠留守員工人數近10點左右發現2名員工疑似失聯但廠方並不確定員工是否仍在火場。 在火勢持續40小時後被撲滅。 殉職人員名單 [ 編輯] 粗體字 為小隊長. 另見 [ 編輯] 台北林森錢櫃大火.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 參考文獻 [ 編輯] ^ 1.0 1.1 吳睿騏. 敬鵬大火質疑 消防局:尊重司法調查 ( 頁面存檔備份 ,存於 網際網路檔案館 ).

  4. 火 災 (英語:conflagration/fire as a disaster),指由於火苗缺乏應有的控制而引發乃至擴大並造成損失及傷害的過度燃燒火災分為天災和人災物體自然燃燒造成的火災稱為天災人為疏忽過錯所引發或蓄意 縱火 則屬人災。 火災特性 [ 編輯] 成長性:火災從開始之後到撲滅之前,具有無限度瘋狂擴大之特性;而且不受外力干擾的情況下,延燒之面積約與經過時間之平方成正比。 浮動性:火災的嚴重程度受氣象環境、燃燒物體、建築物結構及地形地物等各種因素影響,並呈現複雜現象進行。 偶發性:大部份的火災純屬突發狀況,無法事先預測,由此也就無法採取災前止損或防備措施。 盲目性:火苗並不像人類一樣具有思考能力明辨孰輕孰重,但凡火苗觸及到的任何東西均可能完全燒毀,就像俗話說的「水火無情」。

  5. 國道陸客團遊覽車縱火案 案是2016年7月19日發生於 台灣 國道二號 桃園市 大園區 段的一起蓄意縱火致死案件。 調查結論中懷疑司機在駕駛 遊覽車 往 桃園機場 途中蓄意 縱火 自焚 ,並拉車上乘客陪葬 [2] [3] ,火災導致車上全員26人死亡,包括 中國大陸 遼寧省 旅行團24人(其中21人來自 大連 ) [4] 。 事故發生後初期,台灣輿論認為只是尋常的 大陸赴台遊客交通意外 ,由此大規模討論遊覽車的安全問題,先揭露「 拼裝車 」安全有問題 [5] [6] [7] [8] ,並揭露遊覽車業界為了 防盜 而普遍 違法 在 逃生門 設暗鎖的陋習,令到這次事故後乘客從裡面、救援人員從外都打不開門,困住被活活燒死 [9] [10] 。

  6. 德賢祠,是位於臺灣 桃園市 大溪區永福里、台3線附近的姑娘廟,祭祀一位傳說的採茶姑娘。 沿革 [ 編輯 ] 當地耆老黃炳和在1996年採訪時表示,清末時泉州人獲得墾證,來到舊稱「 烏塗窟 」的永福里開墾,當時該處發展 茶業 ,在仰賴大量人工採摘下,採茶 ...

  7. 概要. 事故. 問題與處理.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正發綜合大樓(又稱為華國大樓) ,為 中華民國 桃園市 桃園區 (時為桃園縣桃園市)一棟已經拆卸的 商業大樓 ,1980年代落成啟用, 火災 後廢棄。 概要. 位於桃園區永安路、民權路、新生路三叉道路之間,初為 桃園縣縣長 陳長壽 住所,後售出改建為地上五層、地下一層的商業大樓,正發大樓原為正發百貨公司,早年因經營不善而將1 樓及地下室改為小吃街,2 至3 樓為古早人理髮廳,4 樓為放A 片及三級片的華國電影院,5 樓以上則為賓館。 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