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該局進一步說明,繳稅管道多元化,民眾收到繳款書後,可透過網際網路至繳稅服務網站( https://paytax.nat.gov.tw )、掃描繳款書上QR-Code 行動條碼進行線上繳稅、或持繳款書至4大便利超商繳納(稅額限3萬元以下),亦可就近於銀行、農會等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除外)。 若來不及在期限內繳納,在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30日內,可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進行線上繳稅(但須依規定加計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 該局提醒民眾,如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至他處而未收到稅單,可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 ( https://tytax.tycg.gov.tw )申請補發稅單及申請變更或增設通訊地址,以確保稅單不漏接,權益有保障。

  2.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3. 稅務局進一步提醒民眾,只要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該局網站 (https://www.chutax.gov.tw) /線上服務/申辦及下載,即可申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稅捐減免,不僅省時便利又能降低出門風險。 相關減免措施如下: 一、房屋稅: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受災戶得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 房屋毀 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免徵房屋稅。 二、地價稅: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受災土地之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提出申請。

  4. 113年房屋稅開徵上班日中午不打烊,下班延時服務1小時。.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13年房屋稅將於5月開徵,為便利民眾來稅務局補單繳納稅款或諮詢房屋稅,將於113年4月18日至113年6月14日中午休息時間(12:00至13:00)實施服務不打烊,並於開徵期間(113 ...

  5.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每年均依規定辦理房屋稅清查作業;113年清查作業期間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止,清查重點包括房屋之新、增、改建及使用情形變更,並運用公益出租人、災害通報、低收入戶等通報資料,主動減免 ...

  6. 更新日期:113-02-07.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維護租稅公平,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113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針對減免地價稅土地、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及農業用地之變更使用等進行查核。. 稅務局 ...

  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6日. 發文字號:桃稅消字第1113500549號. 主旨: 公告111年1-2月 (期)印花稅開立大額憑證繳款書及彙總繳納申報案件,業經核定,不寄發核定稅額通知書。.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4項及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核定稅額通知書公告送達辦法第2條第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