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投保與保費-保費計算與繳納-一般保費計算. ::: 首頁. 健保服務. 投保與保費. 保費計算與繳納. 一般保費計算. 保費計收原則. 投保金額分級表. 保險費負擔比率. 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投保金額申報與調整. 保險費計算公式. 保險費線上試算. 第一類至第四類被保險人的投保金額如何規定? ::: 收合.

  2. 輕鬆查詢年度健保費繳費金額. 列印. 分享. 回前頁. 5月報稅季又將到來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提醒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112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險費可以全額列舉扣除不受全年保險費扣除額上限限制。 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民眾可以連結「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於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112年度健保費和補充保費資料,輕鬆報稅,免檢附繳費單據。 健保署進一步表示,若民眾需要取得112年度健保費繳費證明,即日起可利用下列管道: 1. 健保快易通APP: 點選「健保櫃檯」>「投保證明」>「保費繳納證明」項下,可申請將繳費證明寄至指定的電子郵件信箱。 2.

  3. 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職業工會會員 (113.1.1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 (四) ﹝職業工會會員適用﹞. 單位:新台幣元. 113年1月1日起實施. 註: 1.自113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第一級調整為27,470元。 2.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高一級調整為219,500元。 3.自110年1月1日起費率調整為5.17%。 4.自101年7月1日起第2類被保險人及眷屬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負擔40%。 檔案下載. 職業工會會員 (113.1.1生效) ods. 10 KB. pdf. 73 KB. xls. 16 KB. 發布日期. 112-12-08. 更新日期. 112-12-08. 瀏覽人次. 11215.

  4. 首頁. 健保服務. 投保與保. 保計算與繳納. 一般保計算. 保險負擔金額表.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 (112.1.1生效)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負擔金額表 (五) (雇主、自營業主、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適用) 112年1月1日起實施. 註: 1.自112年1月1日起,配合基本工資調整,修正投保金額分級表級數。 2.自111年7月1日起,投保金額最高一級調整為219,500元。 3.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率為5.17%。 4.僱用被保險人數5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負責人或會計師、律師、建築師、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自行執業者除自行舉證申報其投保金額者外,應按投保金額分級表最高一級申報。

  5. 一、公告113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112.12.26衛生福利部公告) PDFPDFPDF 二、醫院總額 (一) 公告醫院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分配方式(112.12.26新增)PDF...-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付規定-全民健保總額支付制度

  6. 部分負擔專區. 全民健康保險為社會保險制度,部分負擔為保險對象到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就醫時,必須自行負擔一小部分醫療費用,落實分級醫療,導引正確就醫行為,讓醫療資源合理分配運用,建立可長可久的全民健康保險制度。. 我國醫療機構分為四級,分別 ...

  7.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及本署於一百十三年一月十六日召開之「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一百十三年度第一次會議結論,爰配合修正本支付標準。 本次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 第二部西醫 ( 一) 第一章基本診療. 1. 第一節門診診察費:通則十二( 三)專科醫師加成方式,診治未滿四歲兒童第一段門診診察費專科醫師加成調升至百分之十三。 「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加計」改以獎勵計畫「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獎勵方案(草案) 」給付,爰刪除原診療項目00246C。 ( 二) 第二章特定診療. 第一節檢查:新增18047B「心內超音波」(8,385 點)診療項目,配合修訂18033B 「經食道超音波心圖」支付規範增列不得同時申報項目。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