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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犯罪情節重大,罪無可逭,實有與社會永久隔絕之必要。 死刑判決最常出現的例句一錘定音,2002年3月底最高法院判決定讞,同年5月林清岳被 槍決 。 殘忍的犯行並未隨著持續執行死刑就此消失,但我們能從司法流程中,看到愈來愈多這些犯下社會所無法容忍行為之人,原先生活在社會中的樣貌。 愈來愈多判決書呈現被告一生的故事. 2018年6月1日凌晨,男子陳伯謙以推廣弓箭文化為名,在 華山草原 搭建的草堂內性侵殺害女學員,2天後因擔心藏匿於塑膠箱的屍體被發現而將被害人分屍,並把部分遺體製成標本。 即便當年發生多件分屍案,此案由於手段兇殘以及發生在市民可自由來往活動的 公共空間 ,引起社會強烈的震撼。 判決書 裡,20年前難以想像的細節,近乎像一部人生傳記般鋪展開來:

    • 需落實個別受刑人的處遇與掌握其心理
    • 外役監與社區之間的連結有待加強
    • 戒護與教誨人力短缺問題待解決

    由於外役監在設施與制度上更加著重和社會的連結,受刑人也因而有更多機會往返外部社會。在這過程中,從短暫的自由狀態又回歸到半自由的狀態或者說不自由的狀態,對受刑人的心理而言可能會有影響。 就像是服兵役過程中,從兵營回歸到外部社會的狂喜,再到從外部社會回歸兵營時的哀傷,需要關注心理如何調適。另外,外役監受刑人相較於一般封閉監獄的受刑人,更被期待自律自主,由此和外役監職員建立信任關係至關重要。這些可能需要教化人員、心理或社工人員多和受刑人接觸和面談,以了解受刑人及其家庭狀況,提供相關的協助。

    外役監受刑人回歸社會的距離更近,出獄前輔導和社區處遇系統的聯繫有其必要。當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時,除了根據《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需要和警政系統聯繫之外,所在地的社區處遇系統也應能夠介入和支援。 根據《外役監受刑人返家探視辦法》第10條規定,返家探視旅費必要時得請求更生保護會資助,此處限定在旅費的協助,不過除此之外是否仍有其他部分可以透過社區處遇系統提供支援?理想上社區處遇系統早期支援,如果可以幫忙受刑人就家庭環境等問題進行調整,更能夠有助於受刑人復歸社會。當然也得面對實際上觀護人、更生保護會的人力是否充足的問題。 所謂的社會安全網,絕非只是透過判處極刑就可以建立,還需要點、線、面的連結和周全方有可能實現,但是我國在社區處遇的法制面上猶有加強的必要。

    另外必須指出的問題是,如果要加強掌握受刑人的個別狀況及危險因子等面向,必須要投入更多人力,方有可能確實掌握。我國的戒護人力不足(戒護人力比1:10左右),以及教誨人力有限(教誨人力比約1:300),已經為許多研究指出。在這樣的人力短缺狀況下,既要顧全對受刑人的個別處遇,又要考量監獄職員的勞動條件,著實是有許多的困難。政府應該就此增加人力和相關的資源打破窘境。 外役監脫逃受刑人所犯的罪行,如經確定,固然需要制裁,但是因為他們的罪行就否定外役監制度之必要,或是輕視上述提到的外役監乃至矯正制度的困境,則恐怕只會讓原本應該成為受刑人復歸社會階梯的外役監,在社會排除的觀念下,限縮外役監的使用,導致準備出獄的受刑人腳下沒有了階梯,冒然踏出下一步,旋即跌落懸崖,沒有社會將他們接住,傷痕累累之下可能再次鋌而...

  2. 2023年9月19日 · 談到刑事追訴第一個難題是是否存在刑事處罰的義務?. 國際法上的核心犯罪行為種族屠殺反人性之暴行戰爭罪侵略罪等一般咸認發生地所在之國家有進行刑事追訴與處罰的義務」,不論來自國際習慣法或國際人權公約的訓令 《種族 ...

  3. 2021年11月15日 · 根據現行法規,詐欺犯、竊盜犯或因遊蕩或懶惰成習犯罪者,除了需入監服刑,法官可宣告強制工作,期間為3年;目前的執行場所,男性是在 泰源技訓所 ,女性是在 高雄女子監獄 附設技訓所,這兩個執行場所都是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皆有收容一般受刑人。 強制工作主要的處分內容就是強制性的工作,而監獄行刑,受刑人也是強制參與作業。 強制工作受處分人與受刑人都是收容於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甚至部分受刑人與強制工作受處分人是收容於同一個矯正機關,都要強制性工作或參與作業,到底強制工作與徒刑區隔何在? 這點正是目前強制工作最受人質疑,乃至於違憲的癥結之所在。 監獄行刑本即帶有強制勞動/工作之元素. 監獄中的勞動/工作,是否有效協助受刑人復歸社會? 1990年代以後國際上的研究顯示必須基於實證基礎。

  4. 2017年9月24日 · 起訴書指控彭、李二人觸犯中國刑法第105條第1款的「顛覆國家政權」罪,即涉嫌「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而非用刑責較輕的同條第2款「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起訴書指控彭李兩人為共同正犯同為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主犯。 李明哲對起訴書的指控,當庭並未表示異議,同時表示其陳述為自願作成,且其程序權益受到保障。 另一方面,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與支持的公民團體,一直以來主張李明哲是在受迫狀態下「被認罪」,而其被追訴、審判,是因言論入罪。 ,李案的偵審「未盡符合法律正當程序保障的過程,並非外界所能完全認同或接受」,而李明哲「宣揚分享民主、自由、政黨政治之經驗及理念」,應獲得尊重。 針對李明哲案的公眾討論,大部分集中在其政治與人權層面。

  5. 2016年11月21日 · 2016年底舉行的第三屆模擬憲法法庭主題聚焦轉型正義並邀請多名國際法學專家發表意見其中現年78歲的理查葛斯東Richard Goldstone親身參與20世紀幾個轉型正義的關鍵時刻曾任南非憲法法院大法官及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的他是該領域全球素孚眾望的專家之一。 在離台前夕,《報導者》與他進行專訪,暢談訪台期間的觀察與過往經歷。 在種族隔離時期的南非擔任法官時,葛斯東就在體制內透過法律解釋,讓某些不平等法令無效化,進而為黑人爭取平權,被譽為「南非白人統治階層中最值得信任的人」,公正地致力於各方對話的精神,為往後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 TRC)開闢出實踐的道路,終結了種族隔離體制,使國家邁向新生。

  6. 2020年7月14日 · 有績效、沒成效?. 緝毒政策為何變成刑警和施用者的夢魘. 2020年6月15日台灣的刑事警察在記者會上展示破獲的毒品。. (攝影/REUTERS/Ann Wang/達志影像). 反毒之於警察,向來是重中之重。. 然而在2018年警政署所頒布的「精進緝毒成效工作計畫」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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