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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車強制險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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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簡稱 交強險 ,英語: Statut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SALI) [1] 是 中國大陸 多部門因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實行推出的針對 機動車 的 車輛險種 ,於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配套措施的最終確立,於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簡稱《 交強險條例 》)的規定,「交強險」是由 保險公司 對被保險 機動車 發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第三者,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屬於 責任保險 的一種。

  2. 臺灣正體. 機動車輛保險 也稱 汽車保險 或 車險 ,是 財產保險 的一種, 以車輛本身及第三者責任為 保險標的 。 主要保障因 車禍 自然災害 導致的損失。 其保險客戶,主要是擁有各種機動交通工具的法人團體和個人;其保險標的主要是各種類型的 汽車 和 摩托車 ,但也包括 電車 、 電瓶車 等專用車輛以及 裝載機 、 收割機 等能自主運行的 工業 和 農業 機械 。 [1] 特點 [ 編輯]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一般為修復,但如果車輛維修費用超過了購買同款新車的價格, 保險公司 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推定全損)。 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

  3. 责任范围. 保额. 单证和标志. 标志. 注释. 参见. 参考文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简称 交强险 ,英語: Statutory Automobile Liability Insurance ,SALI) [1] 是 中国大陆 多部门因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实行推出的针对 机动车 的 车辆险种 ,于200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配套措施的最终确立,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普遍推行。 按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简称《 交强险条例 》)的规定,“交强险”是由 保险公司 对被保险 机动车 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第三者,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 责任保险 的一种。

  4. 臺灣正體. 臺北市 信義計畫區 一處50c.c.以下輕型(綠牌)、普通重型機車(白牌)的專用停車場. 傍晚下班尖峰臺北街頭的機車車潮。 臺灣人均機車數量位居世界第一。 [1] [來源請求] 1949 年至 1959 年台灣機器腳踏車違章統計圖。 臺灣 的 機車 ,法定名稱為 機車 [2] ,同時也包含供肢障人士使用的 機動三輪車 [3] 。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條第六款制定,分為小型輕型機車(白底紅字 車牌 )、普通輕型機車(綠底白字車牌)、普通重型機車(白底黑字車牌)、大型重型機車(黃底黑字車牌、紅底白字車牌)、 身心障礙 人士專用機車共5種類型,其中身心障礙人士專用機車是指「車輪為前一後二或前二後一對稱型式排列的普通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或大型重型機車」 [4] 。

  5. 柯蔡玉瓊 (1943年 — ),通稱 柯媽媽 ,台灣 臺南市 人,原本是平凡的 家庭主婦 ,由於她的長子柯重宇在車禍中喪命自己又遭受聯結車司機的冷嘲熱諷讓她企圖以立法來保障車禍受害者歷時八年後催生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立法。. 依據這項 ...

  6.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過去通常會舉辦待轉大富翁以及乖寶寶運動的活動來要求政府單位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以及促進兩輪車輛之路權平等例如新北市政府宣佈取消部分強制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改用路牌告知民眾是否可以免兩段式左轉之標示以及讓機車如同

  7. 控制器是利用 霍爾傳感器 來控制 電機 轉速 的一個重要部件,一般具備無級調速、欠壓保護、 過流 保護等功能。 電機 [ 編輯] 電動單車 電機 主要採用 直流無刷電動機 / 永磁同步電動機 驅動系統和無刷直流電機驅動系統,亦有少部分採用 交流異步電機 驅動系統, 開關磁阻電機 驅動系統等,早期曾廣泛使用 有刷直流電機 ,隨着科技進步,維護麻煩、相對不可靠的有刷直流電機驅動系統逐漸被無刷直流電機/永磁同步電機與電調( 變頻器 )組成的無刷驅動系統取代。 剎車 [ 編輯] 機械 剎車 與摩托車剎車相似,有 鼓剎 和 碟剎 。 同時由於電動單車本身的特性,也有使用 再生電剎車 (eabs)的。 分類 [ 編輯] 有刷電動單車:電機採用 碳刷 ,優點是功率大,控制器結構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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